“别车泼洒咖啡案”宣判 车主被判拘役3个月
新华社北京10月21号来电 记者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获悉,北京“别车喷撒现磨咖啡案”21日在贵院以网上方法公布开庭审判,被告苏某复庭表明认罪认罚,朝阳法院以危险驾驶罪被判苏某拘留3个月,并罚款rmb6000元。
公诉行政机关控告,2020年1月168时左右,被告苏某安全驾驶灰黑色大众迈腾小型车由北向南行车至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时,因车子变更车道难题与安全驾驶乳白色volvo小型车的张某产生纠纷案件,后超速驾驶追求张某车子。苏某在行车全过程中数次别车、急刹危害张某,后向张某前风挡玻璃喷撒现磨咖啡挡住张某视野。案发后,苏某于9月22日经公安民警电话通知,到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公安局自首。
朝阳法院案件审理觉得,被告苏某在路面上安全驾驶驾驶机动车时,忽视道路交通法,遇违规行为时不可以妥善处理,为斗气在市政道路上追求竞驶,情节恶劣,其个人行为已组成危险驾驶罪。由于苏某在案发后积极自首,如实供述所违法犯罪行,系投案自首且同意认罪认罚,人民法院对其所违法犯罪行依规从宽惩罚。
原题目:北京“别车喷撒现磨咖啡案”判决 买车人判刑拘留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