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搭售商品”将面临网络交易监管新规约束
新华通讯社北京市10月20号来电(新闻记者赵文君) 网络直播是不是理应执行服务平台经营者义务?怎样标准网络交易搭售产品或服务项目个人行为?聚焦网络销售市场买卖纪律等社会发展关心的聚焦点难题,市场管理质监总局21日公布《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布向社会发展征询建议。
针对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别的互联网服务供应商是不是归属于服务平台经营者,现阶段并未有明文规定。对于此事,征求意见确立,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别的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在考虑一定标准时理应依规执行网络交易服务平台经营者的义务。另外,对网络直播主题活动的信息内容展现开展了特殊规定,并规定服务平台为运用网络直播进行的网络交易主题活动出示直播回看作用。
征求意见明确提出,网络交易不可将搭售产品或服务项目设置为默认设置愿意选择项。网络交易经营者以立即捆缚或是出示多种多样选择项方法向消费者搭售产品或是服务项目的,理应以明显方法提示消费者留意。出示多种多样选择项方法的,不可将搭售产品或是服务项目的一切选择项设置为消费者默认设置愿意,不可将消费者过去买卖中挑选的选择项在事后单独买卖中设置为消费者默认设置挑选。
有关电子商务平台“二选一”难题,征求意见开展了目的性标准,关键确立了服务平台与服务平台内经营者创建或是变动独家代理合作关系相关的事宜理应以书面形式方法确立承诺,服务平台不可逼迫服务平台内经营者接纳等。
征求意见明确提出,容许普通合伙人店铺经营者将互联网经营地做为经营地依规备案为个体户,并明文规定了由该经营者进驻的网络交易服务平台或是应用的互联网服务的服务提供者为其出示互联网经营地地址证明。
针对“零星小额贷款买卖”,征求意见选用了“确立统一的买卖频次 地域多元化买卖额度”的判断架构,在其中年买卖频次拟订为52次。在较大 水平上授予大量经营者可免于备案的现行政策便捷,将进一步助推复工复产,带动居民收入,更强激起互联网经济自主创新魅力。
原题目:“直播带货”“搭售产品”将遭遇网络交易管控最新政策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