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个人可安装自用汽车充电桩
新华通讯社海口市10月15号来电(新闻记者罗江)海南省建设厅、发改委、省工信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前不久协同下发通告,标准居民小区纯电动车电池充电设备基本建设流程管理,确立考虑有关标准的本人可申请安装自用充电桩等设施,物业服务企业应紧密配合。
依据通告规定,居民小区推行抄水表到户的,自用充电桩用电报装由客户或其授权委托的经办人员(含充电桩经营企业)向所在地供电系统企业提交申请;公共充电桩用电报装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其授权委托的充电桩经营企业提交申请。
居民小区未推行抄水表到户的,客户向物业服务企业明确提出安装自用充电桩要求,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其授权委托的充电桩经营企业,向所在地供电系统企业明确提出用电报装申请办理;安装公共充电桩,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其授权委托的充电桩经营企业提交申请。
通告还明确提出,各县市物业管理主管机构催促具体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紧密配合电池充电设备基本建设工作中,物业服务企业应特定专职人员相互配合搞好勘察、开店选址、安装和工程验收等有关工作中。对不按要求相互配合客户安装电池充电设备、无端阻碍或向客户和安装企业扣除附加花费的物业服务企业,由县市物业管理主管机构行政强制执行;对不予纠正的物业服务企业,选用企业信用管理等对策,记各种不良行为纪录并开展通告。
原题目:海南省:本人可安装自用轿车充电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