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接到“碰瓷”案件报案应立即指派民警到场处置
中国公安部14日北京举办新闻发布会,通告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公安部协同印发《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相关状况。
国家公安部法制局厅长孙茂利表明,下一步,国家公安部将依规严厉查处“碰瓷党”违法违纪个人行为。公安部门收到该类案子的举报、控诉、检举后,理应马上分派公安民警赶来当场,立即劝阻违法违纪,妥当维护犯罪现场,操纵民事行为。
据了解,近些年,“碰瓷党”状况经常发生,特性极端,技巧也隐敝多种多样,既严重威胁中国公民人身安全、资金安全,也搅乱公共秩序。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将“碰瓷党”违法违纪做为严厉打击关键之一。国家公安部积极主动会与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充足调查的基本上,相互科学研究制订,前不久以“两高一部”为名协同印发了《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进一步确立了惩处“碰瓷党”违法违纪个人行为的适用法律,司法机关单位间的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及其判罪定刑等难题,突显了目的性和可操作性。
孙茂利表明,实践活动中“碰瓷党”技巧多种多样,涉及到刑诉法中的好几个罪行,在一些案子的定性处理上,全国各地各单位对法律法规的了解不一样,非常容易导致矛盾。《指导意见》要求了对“碰瓷党”违法违纪主题活动的定性处理,在对过去审理案件实践心得的基本上,既要求了根据“碰瓷党”执行勒索、行骗等普遍刑事犯罪的定性处理;又确立了执行“碰瓷党”所衍化违法违纪的定性处理,包含执行“碰瓷党”个人行为所执行的打劫、争夺、偷盗、有意损坏财产、故意伤害、不法搜察等个人行为的判定惩罚。
孙茂利强调,下一步,国家公安部将依规严厉查处“碰瓷党”违法违纪个人行为。一是机构进行普遍的培训学习。国家公安部将机构农村基层的公安干警对《指导意见》开展学习培训,使审理案件的公安民警灵活运用、恰当应用《指导意见》,精确地掌握适用法律的限度,进一步提高一线公安民警对发觉、解决和处理该类个人行为的工作能力,提升审理案件的具体指导,立即处理《指导意见》实行全过程中碰到的有关法律问题,保证 依规惩治“碰瓷党”违纪行为;二是加强侦察调查取证工作中。进一步标准接处警工作中,公安部门收到该类案子的举报、控诉、检举后,理应马上分派公安民警赶来当场,立即劝阻违法违纪,妥当维护犯罪现场,操纵民事行为。
“对存有‘碰瓷党’行为的案子,要提升证据调查,立即查明案子真相。针对合乎立案条件的立即进行立案调查,根据读取犯罪现场监控录像,搜集到场证据,审查涉案人、汽车信息等,全方位搜集直接证据,查明案子客观事实。”孙茂利说。
他另外表明,要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文化教育。在依法执法的另外,根据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平台、新浪微博等形式多样,向广大群众揭秘“碰瓷党”违法违纪的方式和方法,正确引导人民大众保持警惕,提升自身防范意识,防止受骗上当。要适度公布曝出一批经典案例。(新闻记者 余湛奕)
原题目:国家公安部:收到“碰瓷党”案子举报应该马上分派公安民警在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