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南医大女生被杀案凶手被判死刑
据南京中院微信公众号10月14日信息,备受公众关注的“原南京医学院(现南京医科大)美女学生被害案”今天在南京初级人民检察院一审公布判决。
经最高检审批起诉、南京初级人民检察院案件审理查清,一九九二年3月20日22时左右,被告麻继钢在南京汉中路140号原南京医学院校内,发觉受害人林某独自一人在教室自修,遂持铁棒将林某威逼至该教学大楼露台处强制发生关系,期内因遭受抵抗,用铁棒数次敲击林某头顶部。后因担忧罪刑东窗事发,麻继钢将林某拖至教学大楼外,将林某头部朝下资金投入窑井后盖板上下水井盖,后又将林某的背包、书籍、衣服等随身携带物件资金投入边上另一窑井内。犯案后,麻继钢因鬼鬼祟祟被校卫工作人员清查时逃逸。同一年3月24日,林某的遗体被发觉。经评定,林某系被别人用钝器敲击头顶部致脑损伤合拼落水造成机械性窒息而身亡。
人民法院觉得,被告麻继钢有意不法夺走别人性命,致一人身亡;以暴力行为、威逼方式奸污女性,其个人行为已触犯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要求,组成杀人罪、强奸罪。经审理联合会探讨决策,被告麻继钢犯杀人罪,执行死刑,夺走政治权利终生;犯强奸罪,被判刑期七年,决策死刑执行,夺走政治权利终生。附加是民事诉讼原告人朱某某某(林某妈妈)提到的附加是民事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依规给予适用。
原题目:“南医大女孩被害案”凶犯麻继钢一审被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