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爱好真人枪战游戏 私藏仿真枪获刑
通州区某镇政府公务员丁某因爱好真人枪战游戏而持有仿真枪,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丁某2007年在上海工作期间曾参加真人枪战游戏并持有两支仿真枪,后丁某回到南通工作,将两支仿真枪带了回来,藏在其住处。
去年底,公安民警前往丁某住处时,未向其表明前来的事由,仅是对其居民身份信息进行了解,丁某便在此过程中主动交代自己持有两支仿真枪,并当场交出枪支。经鉴定,丁某所持有的两支仿真枪均为气枪,均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可以发射6.00mm钢珠弹丸,均对人体有致伤力。
崇川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对人体有致伤力的两支非军用枪支,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