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沉迷网吧误入歧途 犯罪数字惊人
内容速读:
但是,青少年因为计算机而产生的犯罪则不容忽视。据统计,今年1至9月份,漳州市法院判处未成年中网络犯罪的达到27.4%。这是一个令人震惊的数字。网吧结友不慎 最终自食恶果。案发后,王某、郭某被分别以强奸罪依法判处5年和3年的有期徒刑。
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和网络通信的发展,计算机应用已经深入到社会的各个领域。但是,青少年因为计算机而产生的犯罪则不容忽视。据统计,今年1至9月份,漳州市法院判处未成年中网络犯罪的达到27.4%。这是一个令人震惊的数字。网吧结友不慎 最终自食恶果今年刚满17周岁的龙海青年王某、郭某迷恋网络游戏,经常出入网吧,并在网吧结识了一帮不务正业的社会青年。这些社会青年不学无术,经常在社会上为非作歹,王某、郭某跟随几次后,便萌发想找女人玩玩的念头。2004年3月3日19时许,王某、郭某在网吧上网时碰到女网友陈某某、刘某某,在社会青年吴某、阮某等人提议下,将陈、刘二人骗载到石码镇古林寺一茶馆,欲对二女实施轮奸,因二女呼叫,犯罪及时被群众制止。案发后,王某、郭某被分别以强奸罪依法判处5年和3年的有期徒刑。17岁的花季年华因为迷恋网吧,最终导致锒铛入狱,悔时已晚。像这样的悲剧不乏其数,应当引起家长、学校以及社会的关注。网吧消费缺钱 铤而走险盗窃
华安青年17岁的周某原本品学兼优,勤学上进,曾获得全国级书画比赛铜奖。后来经同学介绍到网吧玩过一次游戏后,就一发不可收拾,成天迷恋上网。因为网吧消费较高,特别是玩游戏还要另外付钱买游戏卡,每天在游戏上的支出都在十几元以上。作为一名中学生没有任何经济来源,单靠父母的零花钱,根本满足不了打游戏的欲望。由于缺钱,周某便产生了盗窃的想法,进而染上了小偷小摸的坏习惯。2003年5月12日下午,周某爬窗进入华安县建设银行宿舍楼××室,窃取一条重58克的金项链(经鉴定,该金项链价值人民币5742元),事后,周某将金项链熔化成圆饼块以3870元销赃。经法院审理,周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宣判后,周某的父母痛心不已,责怪自己平时管教不严,致使儿子走进犯罪深渊。暴力抢劫金钱 只为网吧游戏
未满14周岁的云霄罗某、沈某、郑某是云霄某中学的初中生。为了他们的共同目标———“弄到”足够的钱玩游戏,几个人商量着到某小学去抢劫小学生。2004年2月2日上午放学后,罗某伙同沈某、郑某在云霄某小学后门等待目标,骑自行车的某小学学生唐某、李某出现了。他们先是叫唐某、李某二人把自行车停下来,唐某没有停下来,继续往前骑,罗某及沈某骑自行车在后面追,至王府超市后面的一条巷子里追上唐某,罗某持刀威胁,沈某用拳头殴打唐某随后抢走唐某身上的人民币24.5元。案发后经调查,罗某等三人共同抢劫的目的就是为了到网吧玩游戏。未满14周岁就暴力抢劫,令人震惊!
以上几个案例的确很值得我们反思。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他们的健康成长和正确发展不仅关系到家庭的幸福稳定,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笔者呼吁广大家长、学校以及社会都应该努力做到以下几点以此来预防和遏制日益严重的青少年网络犯罪。一是要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全社会都要重视和担负起未成年人教育和培养的社会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多尽一份责、多出一份力。二是要加强校园和周边环境的治安治理,消除不安全的隐患和因素,同时,要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的监控管理。三是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青少年要做好追踪、帮教工作,促其自强、自立,避免走上歧途,社会各有关部门应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一个安全、安宁、和谐的文化氛围。⊙陈裕鸿黄清秀邹燕文
编后:14岁是一个多么美好的花季年华,然而,由于缺乏教育、引导,使这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道路,这不能不令人痛心。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的未来,但愿今后我们不再看到花朵过早地凋零。为此,社会、学校、家长都应承担起教育重任,积极伸出援助之手,救救这些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