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器下 网络无私
内容速读:
昨日网上泡一MM,一夜笑醒多次,早晨上班,耳闻目睹的居然都是自己昨日与MM所聊甜言蜜语,岂不尴尬之极。 据报道,上海某月薪高达3万元的女性白领,因在公司与朋友用即时通讯工具谈情说爱被监控,其私房话在公司内部流传开来,愤然辞职。 然而,不管你是赞同还是不赞同在办公场所使用,一旦当其置身于监视器下时,你可能也不会再有用而乐之的兴趣。
昨日网上泡一MM,一夜笑醒多次,早晨上班,耳闻目睹的居然都是自己昨日与MM所聊甜言蜜语,岂不尴尬之极。然而,这样的情景决不是天方夜谭,近日,就有一件同类事件在网上流传甚广。
据报道,上海某月薪高达3万元的女性白领,因在公司与朋友用即时通讯工具谈情说爱被监控,其私房话在公司内部流传开来,愤然辞职。一时间,舆论大哗,群情激奋,争论之声不绝于耳。
对此,立场不同,观点迥异。从企业层面来说,除非是员工工作需要,否则肯定不会愿意他们随便使用即时通讯工具,毕竟这对工作会有所影响。但是,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只有极少部分是绝对禁止使用的,大部分是不限制,但显然也是不鼓励纯粹用来聊天的。从员工的层面来说,如果公司没有限制,别人也不会有偏见的话,肯定是愿意使用的。但是鉴于人们对即时通讯的态度,还是有不少人反对在办公场所使用即使通讯工具。
然而,不管你是赞同还是不赞同在办公场所使用,一旦当其置身于监视器下时,你可能也不会再有用而乐之的兴趣。事实上,除开网络因素之外,即时通讯和电话无异,都是两个人在封闭空间内的互动。试想一下,如果你在和女朋友通话的时候,可能存在一个不为人知的第三者在旁边听着,你还能酝酿出缠绵悱恻的情绪吗?就像解放战争时期的地下党,当他与外界联络时,肯定是眼光六路,耳听八方,你想让他此时谈笑风生,可能性不大。记得有一次,我到一位同事那儿取资料,当时他正在与女朋友聊天,由于同龄,他也不回避,让我稍等会儿。不过只一会儿,他就住了口,懊恼地说,你这家伙在旁边,让人兴致登消。
记得有一位国内的互联网先驱说过,“网络让我们在阳光下光荣地隐居”。而博客推广者的口号就是“让草根掌握话语权,让无法直言的人童言无忌”。可惜的是,这种状况只能存在于互联网发展的初期,在当前,各种监测工具随手拈来,谁还敢说修合无人见?存心只有天知?除非掌握监控技术的人都已经成了上帝。
那么,到底员工在办公地点使用即时通讯工具是否合理?公司监控又是否合法呢?
对于员工在办公地点聊天的问题,除了单位有特殊规定的,大部分都支持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应该允许。也许有人会反问,能不影响工作吗?笔者认为毫不影响工作是不可能的。但是,就像用公家电话煲电话粥一样,网上聊天的界限也是靠个人把握。笔者曾经在一家新加坡管理咨询公司兼职了一段时间,这家公司对网上聊天没有限制。不过,有一天老板还是忍不住说话了,“我们不限制大家偶尔在网上休闲调节一下,但有的人见到我就像见到老虎一样,遮遮掩掩的,那就没意思了。”
他这样说,你可以理解为他比较大度,允许员工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甚至是怂恿员工光明正大地聊天。同样,你也可以理解为他虽然没有限制干私事,但有反感。但笔者通过与他的一次对话却发现,其实他是不懂中国文化。中国人好面子,讲原则,喜欢心有灵犀、会心一笑的感觉,很多事不愿意摆到桌面上来谈。
显然,按道理来说,运用单位的设备来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合情理。但如果一刀切的话,肯定也有其弊端。比如说,某人老家来了个电话,打到其手机上,按照大部分人的习惯当然是摁掉手机,拿办公电话回过去。如果单位有规定,不得使用办公电话打私话,而此人又舍不得花这笔长途手机费,那么,就只能到外面去找公话打了。这样对单位来说,可能成本更高。但你不能说上班时候不准接私人电话呀?因此说,这儿存在一个度的问题,就看你如何把握这个关节点。
所谓“水至清则无鱼”,如果单位对网上聊天限制太死,而其待遇又不是出类拔萃的话,员工有其他想法就很正常。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单位内部的环境往往会显得紧张而尴尬,有时甚至会扰乱员工之间的关系,从而造成团队精神的涣散。
因此说,除了那些像电信、银行等对保密性要求较高的企业,一般单位可以适当作出要求,而不能完全限制员工使用即时通讯工具。据一位记者所言,一位爱立信公司的员工曾得意地告诉他:“我们从网站上下载了一软件,可以直接绕过公司的防火墙上网。”据说,这种方式在白领中非常流行。他们甚至戏称自己上班为“双规”,偷着上网为“家属探望夹带私物”。显然,不科学地强制实施禁止令,反而助长了单位内部作弊和撒谎的不良习性。当然,这样说并不是鼓励员工肆无忌惮地进行网上聊天,在办公室内成天处理私人事务,而是说单位应该使用更为科学的手段,防止员工滥用。比如说,单位可以在业绩和业务考核上下更大的功夫,完善相关考核机制。这样的话,员工既能提升自己的业绩和能力,偶尔也可以处理一下私人事务,就可以达到双赢的局面。
但是,如果单位既没有明文规定不准使用即时通讯工具,也没有下口头禁止令,却不为人知地悄悄进行监控,显然是不可取的,毕竟这涉及到隐私权的问题。像上海那位女白领聊天事件,可能她触犯了单位的内部规定,应该受到处分,但是单位也无权把人家的私房话公布于众啊?
笔者认为,单位可以明文规定不准使用即时通讯工具处理私人业务,在提前告知的情况下,可以运用监控系统;但在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则不宜私下监控,这有违常理。即使员工真的违规了,你可以按章处罚,但暴露人家隐私的做法,可能还是值得商榷的,不宜提倡。而对员工来说,好不容易找到一份工作,拿着别人提供的薪水,就有义务“没有任何借口”地塌实工作,善加利用单位给予的便利条件。
不管如何,这个事件给其他喜欢使用即时通讯工具的人提了个醒,监视器下,网络无私,别以为你做得隐秘,“上帝”正在天空看着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