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网络管理更趋规范 网络文化形成产业
内容速读:
互联网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从最初知者寥寥迅速发展为融各方信息和功能为一体的汪洋大海,与此同时,一种新兴的文化产业正在蓬勃发展。如何对这种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文化产业进行规范和引导,不仅关系到我国网络产业的发展,更关系到未来的方方面面…… 然而,不能不承认的是,目前我国的网络文化产业正处于发育时期,与发达国家较为完善的网络管理机制存在较大差距。
互联网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从最初知者寥寥迅速发展为融各方信息和功能为一体的汪洋大海,与此同时,一种新兴的文化产业正在蓬勃发展。如何对这种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兴文化产业进行规范和引导,不仅关系到我国网络产业的发展,更关系到未来的方方面面……
高速发展 形成产业
网络无疑是一片广阔的天地,仅去年我国的网络游戏产值就达20亿元人民币,这个数字是我国电影产业票房收入的2倍。专家预测,仅以网络游戏为例,产值以每年115%的速度持续增长。网络游戏将继网络广告和短信之后,成为中国网站的盈利支撑点。
与此相关的网络文化产业,被称为数字内容产业或者数字娱乐产业,在全球是一个庞大的产业并呈现着高速发展的势头。资料表明,日本经济的1/5是由数字产业创造的,韩国数字内容产业增长率高达40%,全球数字内容产业年增长率为33.8%,预期其市场规模在2005年可达1500亿美元。在我国,互联网迅速发展和普及,为网络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为网络文化内容的丰富和提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据统计,截至2004年6月30日,我国上网用户为8700万,居世界第二位,占全球网民总数7.8亿的11%,宽带用户达到3110万,上网计算机达到3630万台。在这种发展趋势下,我们的网络文化势必面临着从“网络为王”的时代走向“内容为王”的时代。
严格管理 加强审查
然而,不能不承认的是,目前我国的网络文化产业正处于发育时期,与发达国家较为完善的网络管理机制存在较大差距。怎样改变这种状况,使网络文化产业的发展紧跟技术进步的潮流,以反映民族精神和时代特点,以高品质、多样化的网络文化产品充实网络空间,满足现代社会人民群众健康的网络文化生活的需求?如何净化网络文化空间,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和文化氛围。这些问题正日渐成为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面对的重要课题。
据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张新建介绍,为加强网络文化管理,目前文化部明确了4项网络文化审批职能: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审批、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连锁经营企业的审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审批和对互联网文化单位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内容的审查。
从今年3月至8月,文化部等10部委联合开展全国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在整顿和规范的同时,通过推广连锁主题网吧,促进市场整合,引导网吧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健康发展,利用市场机制改造和提升现有网吧产业,改变一些地方网吧市场小散滥差的局面。
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内容审查是网络文化市场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在谈到对进口互联网文化产品的管理和审查时,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说,文化部在修订后的《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定义,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专门为互联网传播而生产的网络音像、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画等互联网文化产品;将音像制品、游戏产品、演出剧节目,艺术品和动漫画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文化部现已启动了对进口网络游戏产品的内容审查工作。成立了进口游戏产品内容审查委员会,下发了《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产品内容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在国内在线传播或者移动传播的外国网络游戏产品,必须报文化部进行内容审查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文化部8月和9月期间将对没有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对没有经过内容审查就运营的网络游戏产品进行清理整顿,特别是对提供含有淫秽色情等违法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经营单位进行严厉打击,这是网吧整顿专项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文化部配合当前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第三阶段的重要内容。
文化部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文化产品内容的具体规定,严格内容审查标准,有选择地引进一批适合我国国情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国外优秀网络游戏产品,防止含有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等不健康内容的网络游戏产品的侵入。这是文化部进一步净化网络空间的又一重要举措。
既是平台 又是舞台
今年10月28日至31日,文化部将联合科技部、国家广电总局、北京市人民政府、信息产业部,举办第二届中国国际网络文化博览会,以期更多的人了解网络,支持网络发展。这届以政府主管部门支持、企业市场化运作模式举办的中国国际网络文化博览会,不仅要建设一个我国网络文化产业与国际交流的先进平台,更要将我国民族传统文化和当代优秀文化在网络空间中加以传承和弘扬,丰富人民群众的网络文化生活,营造健康的网络文化市场环境,支持信息产业与内容产业实现融合发展,引导网络运营商与内容提供商结成战略联盟,推动我国网络文化产业发展壮大。创造“互动、互利、共享、共赢”的全新网络文化发展空间,深刻、准确、细致地把握网络文化产业发展历程的脉搏,为我国互联网的整体推进建立一个新的基石。(记者 李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