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律师起诉百度索赔70万 称被迫亮剑
内容速读:
10月31日,北京律师张新维向搜狐IT独家透露,近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百度的起诉状,今日法院正式受理。 张新维在起诉状中称,2006年7月10日原告与被告就原告诉被告竞价排名合同违约一案达成和解,双方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
【搜狐IT消息】(文/陈中)10月31日,北京律师张新维向搜狐IT独家透露,近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百度的起诉状,今日法院正式受理。
张新维在起诉状中称,2006年7月10日原告与被告就原告诉被告竞价排名合同违约一案达成和解,双方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约定:原告参加百度竞价排名,被告给予原告以广告费折扣。双方不得对外透露协议内容,否则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合作协议》还同时约定如被告如单方终止履行协议,则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0万元。协议签订后原告始终信守协议,从未将协议内容向外界透露。2006年9月21日被告的工作人员通过网站将协议的核心内容,即竞价排名折扣的内容公之与众,被告的泄密行为已违反协议约定构成违约,应依约承担违约金50万元。同日被告又无端单方违约终止履行《合作协议》,中止了原告的竞价排名,被告的行为已违反协议第一条第四款之约定,依约应承担违约金20万元。
张新维认为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严格履行,被告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协议约定构成违约,其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此前6月12日,张新维因曾将百度公司告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而在圈内迅速走红。但开庭前,百度公司与其达成了庭外和解,并签署了一份协议,不过内容没有对外公开。当问及原由时,张律师表示,“由于双方签署了协议,因此我就撤诉了”。
9月19日,百度向媒体透露,以“捏造事实恶意宣传、违反协议、侵犯商业秘密”为由,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起诉律师张新维,要求法院判令张新维道歉,支付违约金50万元人民币。
张新维在其独家搜狐博客中称“本无意再起诉百度公司,只想平静的做自己的事”,“百度先是以莫须有的侵害商业秘密为由对我提起诉讼,然后又公开发表言论,凭空捏造所谓我敲诈他100万的事件,对我进行无端的人身攻击,紧接着又单方面终止了我与百度之间正在正常履行竞价排名合同,百度这分明是在对我个人进行报复。”
“作为一个律师,个人的名誉如同生命一样重要,我可以在金钱上吃点亏,但不能容许他人肆意的损害我的名誉!在这样的情形下,我还有什么其它的选择吗?!我不得不亮剑了!”
“百度的用户诉百度恶意点击欺诈案使得一种新类型的互联网商业欺诈问题浮出水面,据我所知在此前我国法院尚未做出过此类案件的判决,我国也没有对此类案件针对性的法律规定,因此本案的审理与判决具有里程碑意义,同时可能对以后我国制定《反垄断法》、《反商业欺诈法》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