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通报道路停车收费有关问题处理情况
内容速读:
2023年5月8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与南宁市汇泊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引起社会对南宁市道路停车费相关问题的广泛关注。经批准,南宁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对南宁市道路停车费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关于南宁市道路停车费调查核实及处理情况的通知
2023年5月8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与南宁市汇泊停车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泊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引起社会对南宁市道路停车费相关问题的广泛关注。经批准,南宁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对南宁市道路停车费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经调查,南宁市道路停车收费相关问题的发生,暴露出南宁市部分单位和领导干部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导致群众需求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有的法治意识薄弱,相关工作违反公平公正原则;有的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对相关问题失控;有的单位管理不善,甚至有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务谋取私利的问题。
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决定责成青秀区人民法院、南宁中级人民法院、南宁发改委、南宁市园林管理局、南宁公安局交警支队、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公共交通集团)等相关责任单位对南宁市委进行深入检查整改,依法处理负责任的领导干部。党组副书记、青秀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赵辉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免除现任职务,组织调整;党组成员、青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梁芳燕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府降级处分,免除现任职务,组织调整;南宁市市园林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轩给予政府警告处分,免除现任职务,组织调整;对慧泊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郭志华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政务降级,免除现任职务,进行组织调整。
调查还发现,南宁公交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赖洪、南宁公交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费建川、汇博公司副总经理陈庆楼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已立案调查。在审查调查中,如果发现其他人员的违纪线索,南宁市纪检监察委员会将依法处理。
南宁市纪委监委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