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网信办:加强“自媒体”管理 限制违规行为

内容速读:

为加强“自媒体”管理,巩固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的主要责任,完善正常的管理体系和机制,促进网络舆论生态的形成,现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如下:。网站平台应加强账户信息的注册、变更和动态验证,有效防止账户信息的审计“自媒体”假冒伪劣行为。未认证资格或资格认证已过期“自媒体”,网站平台应暂停提供相应领域的信息发布服务。应要求网站平台“自媒体”对其发布和转载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网信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

为加强“自媒体”管理,巩固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的主要责任,完善正常的管理体系和机制,促进网络舆论生态的形成,现通知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1.严格防止假冒伪劣行为。网站平台应加强账户信息的注册、变更和动态验证,有效防止账户信息的审计“自媒体”假冒伪劣行为。账户信息包含党、政府、军事机关、新闻媒体、行政区划名称或者标志的,必须人工审核。发现假冒伪劣的,不得提供相关服务。

2.加强资质认证展示。从事金融、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的信息内容制作“自媒体”,网站平台应进行严格的验证,并在账户主页上显示其服务资格、专业资格、专业背景等认证材料的名称,并加注所属领域的标签。未认证资格或资格认证已过期“自媒体”,网站平台应暂停提供相应领域的信息发布服务。

3.标注标准化信息源。“自媒体”网站平台在发布涉及国内外时事、公共政策、社会事件等相关信息时,应要求其准确标记信息来源,并在发布时显示在显著位置。使用自拍的图片、视频,应逐一标注拍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使用技术生成的图片、视频,应明确标注系技术生成。引用旧闻旧事的,必须明确当时事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4.加强信息真实性管理。应要求网站平台“自媒体”对其发布和转载的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自媒体”发布信息时,网站平台应在信息发布页面上显示“自媒体”不得用匿名用户代替账号名称。“自媒体”发布信息不得无中生有,不得断章取义、歪曲事实,不得通过拼凑编辑、合成伪造等方式影响信息真实性。

5.添加虚构内容或有争议的信息标签。“自媒体”发布包含虚构情节和情节解释的内容,网站平台应要求其以显著的方式标记虚构或解释标签。鼓励网站平台标记有争议的信息标签,限制相关信息的流量。

6.完善谣言标签功能。网站平台应及时标记涉及公共政策、社会民生、重大突发事件等领域的谣言标签,在特定谣言搜索呈现页面顶部辟谣信息,利用算法推荐提高辟谣信息接触率,提高辟谣效果。

7.规范账户运营行为。严格执行网站平台“一人一号,一企两号”严禁个人或企业操纵账户注册数量。“自媒体”账号矩阵发布和传播非法和不良信息。应当要求“自媒体”根据法律法规开展账户运营活动,不得收集负面信息、炒旧闻、炒社会热点事件、消费灾难事故,不得防止失去联系、提前关注、留下悬念,诱导用户关注其他账户,鼓励和指导“自媒体”生产高质量的信息内容。加强网站平台“自媒体”验证账户信息,防止依法关闭的账户重新注册。

8.明确开立营利权限的条件。“自媒体”申请营利权限的,应当在3个月内无违法记录。账户主体变更的,网站平台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个月内暂停或者不得授予其营利权限。盈利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广告份额、内容份额、电子商务商品、现场奖励、文章或短片奖励、知识支付、品牌合作等。

9.限制违法行为的利润。网站平台违规“自媒体”采取禁止措施的,应当同时暂停其营利权限,期限为禁止期限的2-3倍。营造低俗人设、违反公序良俗的网络名人形象、多账户联动、恶意营销社会热点事件等。“自媒体”,网站平台应取消或者不得授予其营利权限。网站平台应定期向网信部门报告,限制违规行为“自媒体”营利权限的相关情况。

10.完善粉丝数量管理措施。“自媒体”网站平台应及时核实并清除因违规行为增加的粉丝数量。禁言期间“自媒体”不得增加新粉丝,不得在网站平台推荐、列表等关键环节呈现历史帖子。关注社会热点事件的频繁炒作。“自媒体”,永久禁止新粉丝,情节严重的,清空全部粉丝。网站平台不得提供粉丝数量转移服务。

11.加大对“自媒体”MCN机构管理。网站平台应完善MCN机构管理制度,集中统一管理MCN机构及其签约账户。在“自媒体”账户主页以显著的方式显示该账户所属MCN机构的名称。对于利用签约账户联动炒作、多次违规的MCN机构,网站平台应采取暂停营利权限、限制提供服务、结算退出等措施。

12.严格处理违规行为。网站平台应及时发现并严格处理“自媒体”违规行为。制作和发布谣言、炒社会热点事件或矩阵发布和传播非法和不良信息造成不良影响“自媒体”,全部关闭,纳入平台黑名单账号数据库,并向网信部门报告。转发谣言“自媒体”,取消互动功能、清理粉丝、取消营利权限、禁言、关闭等处置措施。金融、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未通过资格认证的信息发布“自媒体”,应采取消互动功能、禁言、关闭等措施。

13.加强典型案例处置曝光。加强网站平台违规行为“自媒体”处置和曝光,开设警示教育专栏,定期发布违规行为“自媒体”典型案例,警告“自媒体”做好自我管理。

地方网络和信息部门应认真履行区域管理职责,加强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对信息、社交网络、直播、短视频、知识问答、BBS社区等网站平台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网站平台严格控制工作要求,加强“自媒体”管理。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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