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年3月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10月9日电(记者赵)记者9日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将于2023年3月1日生效。
暂行办法明确生产销售者“第一责任人”要求生产者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政府领导责任、综合监督责任和直接监督责任,充分保障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
在生产全过程监督检查方面,建立了涵盖生产、储存、包装等关键环节的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全过程控制制度。要求生产者建立原材料管理、生产关键控制、工厂检验控制管理体系和控制措施,实现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确保从原材料和添加剂采购到产品销售,及时调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暂行办法重点关注生产行为难以规范、监督制度不完善等突出问题,重点开放协调监督堵塞,明确日常检查、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要求,详细说明检查要点、检查内容和结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