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一部一局”联合发文依法严惩文物犯罪
内容速读:
《意见》规定了盗窃古代文化遗址和墓葬、以破坏性手段盗窃不可移动文物、地下文物交易等相关问题,依法严惩文物犯罪。据悉,2020年8月,公安部会同国家文物局部署了全国打击文物犯罪防范专项行动。意见进一步明确“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范围,规定古建筑、石窟寺等不可移动文物中包含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部分,也应认定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犯罪对象。
新华社北京9月5日电(记者齐齐、罗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妨碍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的意见》5日公布。《意见》规定了盗窃古代文化遗址和墓葬、以破坏性手段盗窃不可移动文物、地下文物交易等相关问题,依法严惩文物犯罪。
据悉,2020年8月,公安部会同国家文物局部署了全国打击文物犯罪防范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国公安机关已破获3950多起文物犯罪案件,破获790多个犯罪团伙,逮捕8420多名犯罪嫌疑人,追回8420多件文物.国家珍贵文物6477件,28万件。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是打击文物犯罪的重点和难点。意见进一步明确“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范围,规定古建筑、石窟寺等不可移动文物中包含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部分,也应认定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犯罪对象。同时,本意见明确规定,以被确定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代文化遗址、古墓葬为盗掘目标的,追究刑事责任。
据报道,在实践中,犯罪分子经常使用破坏性手段盗窃不可移动的文物,如在石窟中切割佛像。对此规定的意见,对“盗窃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构件、壁画、雕塑和石刻,损害文物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以破坏性手段盗窃不可移动文物未遂的五类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地下文物交易问题,意见隐瞒、隐瞒犯罪所得罪“明知”以及倒卖文物罪“以牟利为目的”作出了指导性规定。此外,为了进一步明确文物犯罪案件的管辖权,该意见规定,文物犯罪案件的犯罪场所不仅包括工具准备场所、勘探场所、盗窃场所,还包括实际收集场所、隐藏场所、转移场所、加工场所、存储场所等,以解决实践问题“由物及案”管辖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