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国家标准发布
市场管理质监总局(标准委)近日准许公布《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规定》国家标准,将于2022年6月1日起宣布执行。这也是2012年原《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技术性防范系统要求》公布后初次修定。修订版填补了原国家标准人力防范和实体线防范层面规定稍低、系统软件性能指标与新技术应用不配对不配合等问题。遵循“好用行得通、科学合理优秀、适当超前的”的具体指导标准,以反映学校安全“人防规范、物防、安防紧密结合”为关键,确保学员和教职工的生命安全为首要总体目标,坚持实事求是,加强精准施策,切实在关键部位、关键对策、应急管理、技术性支撑点等层面健全相关内容与技术标准,提高校园安全防范水准。主要内容包含“关键部位和地区”“整体防范规定”“人力防范要求”“实体线防范规定”“电子器件防范规定”和“安全性防范系统软件技术标准”等,适用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防范系统软件的修建和管理方法,别的未成年集中化培训学习、援助维护等组织或场地安全性防范系统软件的搭建与管理方法可参照执行。
(总服务台记者 李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