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入职体检不得开展乙肝孕检等检测
5月13日,国务院发布有关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创业就业工作方案,文档提出具体指导用人单位依据岗位具体,有效明确新员工入职体检新项目,不可违反规定违规进行乙肝病毒、产检等检验。
对普外、消化内科、x光胸透X线片等基本上身心健康体检新项目,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体检的,用人单位理应认同其结论,正常情况下不可规定其反复体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范的从其要求。用人单位或高校毕业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商议可提出复查、补检规定。高等院校可不会再机构大学毕业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