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拟立法应对广场舞扰民、机动车“炸街”
在17日举办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记者招待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法律整体规划室主任岳仲明表明,对近些年基层反映较多的广场舞蹈噪声扰民、机动车辆轰隆“炸街”邻居扰民等问题,噪音污染环保法议案二次审议稿作了有目的性的要求。在其中要求,在街道办、城市广场、生态公园等公共场合机构或是进行游戏娱乐、运动健身等主题活动,理应遵循公共场合管理人员相关主题活动地区、时间段、声音等要求,采取相应对策,避免噪音污染;不可违规应用音响设备造成过大声音。违规的,由地区市人民政府特定的单位正面教育,行政强制执行;拒不纠正的,给与提醒,对一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下列的处罚,对企业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余元下列的处罚。(小编任沁沁、罗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