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两名副检察长先后落马:均长期吸毒 赵国军刘立个人简历
据黑龙江省省纪委监委网址15日信息,此前,鸡西市纪委监委对鸡西市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赵国军比较严重腐败问题开展了立案审查调研。
核查,赵国军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对党不忠实不老实,搞两面人,做两面人,搞封建迷信,导致不良影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违规私收礼物结婚礼金,接纳可能危害公平扰乱公共秩序的酒宴、度假旅游、游戏娱乐等活动计划,象征意义地付款货款接纳服务项目;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属实反映问题,违规为别人牟取人事部门权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私收结婚礼金,违规从业盈利性主题活动;违反群众纪律,损害人民利益;违反作风纪律,违规干涉和参与基本建设建筑项目建筑工程承包、土地使用权证转让,违规干涉和参与司法部门、执纪稽查主题活动;违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长期性吸毒,违规借高利贷;因涉嫌受贿、贪污受贿和不法拥有毒品。
赵国军作为政法机关党员干部,政治上缺失坚定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实、不老实;经济发展上贪欲,大搞以权谋私,大张旗鼓牟取不法权益;生活上腐化堕落,道德滑坡,长期性吸毒;工作方面滥权擅权,执法犯法,贪污受贿,以案谋私,心甘情愿做被围猎目标,把国家权力当做谋私利的专用工具,受到破坏政法部门党内政治文化。赵国军的个人行为已比较严重违纪,并因涉嫌受贿、贪污受贿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性、免收手,特性比较严重,危害极端,应予严肃查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要求,经鸡西市纪检监察政协常委会大会科学研究并报鸡西市委准许,决策给与赵国军开除党籍处罚;由鸡西市监察委给与其判处刑罚处罚;上缴其违纪所得的;将其涉刑问题移交检察系统依规移送起诉,涉及财产一并移交。
赵国军个人简历
赵国军,男,汉族人,1964年7月生,黑龙江鸡西人,1988年5月添加我党,1988年7月参与工作中,黑龙江大学中国语言文学技术专业大学毕业,大学文凭,文学类学士学位证书。
1984.09—1988.07 黑龙江大学中文系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8.07—1992.12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助检员
1992.12—1994.10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
1994.10—1997.08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会(正科级)
1997.08—1999.02 鸡西市城子河区人民法院副检察长兼反贪污贿赂局厅长
1999.02—2001.07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副检察长
2001.07—2001.12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2001.12—2006.11 鸡西市人民法院反渎职侵权侦查局局长(副科级)
2006.11—2008.05 鸡西市人民法院党委委员、反渎职侵权局厅长
2008.05—2010.01 鸡西市人民法院党委委员、反渎职侵权局厅长兼调研员(正处级)
2010.01—2012.06 鸡西市人民法院党委委员、副检察长
2012.06—2017.07 鸡西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2017.07—2019.02 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
2019.02—2021.06 鸡西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
2021.06 撤职
除此之外,曾与赵国军相处4年的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刘立,也有长期性吸食毒品的问题。2019年4月,据黑龙江省省纪委监委网址信息,已离休的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刘立被开除党籍、撤消退休待遇。
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刘立
通告称,核查,刘立在任鸡西市恒山区、鸡冠区人民法院检察长,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期内,比较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纪律,违反“六大纪律”,违反计划生育,长期性吸毒。运用职位上的便捷和权力、影响力产生的危害,私权自用、滥权恣意妄为,索要高额财产,大搞权益互换谋取政冶资产,长期性机构、参加、放任大家族恶势力并当做“黑恶势力”,因涉嫌贪污受贿、贿赂、对有知名度的人贿赂、滥用职权和组织协调黑势力特性机构违法犯罪。
据公布材料,刘立生于1965年3月,鸡西市当地人,在本地检察系统工作中数十年,曾任恒山区、鸡冠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8年晋升鸡西市人民法院党委委员,2010年1月任市检察院副检察长,2014年7月离休,上年10月落马高官。
而2010年至2014年间,赵国军、刘立均出任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此外,曾于1999年至2011年间依次出任过鸡西市人民检察院党委委员、检察长助手、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委员副检察长等职的刘锁星也于2021年10月通告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