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丹方发律师声明:辟谣与谢杏芳被列为失信人 对其中的纠纷不知情

林丹方发律师声明:辟谣与谢杏芳被列为失信人 对其中的纠纷不知情

12月14日,林丹方发律师声明,辟谣“林丹成失信人员,与谢杏芳托欠54万飞机票钱”、“林丹谢杏芳夫妻被列入失信被执行”等传言。申明中称,林丹、谢杏芳从没参加万国城企业的运营,对万国城企业与西敏公司中间的纠纷案件并不知道。

前不久,有新闻媒体,前羽毛球运动员林丹增加被执行人信息,实行标底541661元,实行法官为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关系公文表明,2018年7月,万国城(广州市)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广州西敏旅运票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西敏企业向万国城自然人股东林丹、其另一半谢杏芳以及他第三人给予飞机票,万国城企业接到信用卡账单后按月在个人信用期内付款飞机票款。但万国城企业经催收后仍不付款2018年9月至12月飞机票款,西敏企业提起诉讼至人民法院。最后,法院判决书万国城企业偿还西敏企业飞机票款40余万元及相对应贷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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