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如何办理(个人申请离婚怎么办理)
民政部文档
民发〔2020〕116号
民政部有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相关婚姻登记要求的通告
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济南市民政局(局),各省级城市民政部门,新疆兵团民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称《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依据《民法典》要求,对婚姻登记相关程序流程等做出如下所示调节:
一、婚姻登记机关单位不会再审理因要挟完婚要求撤消业务流程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款要求:“因要挟完婚的,受要挟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要求撤消婚姻生活。”因而,婚姻登记机关单位不会再审理因要挟完婚的撤消婚姻生活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工作制度》第四条第三款、第五章废除,删掉第十四条第(五)项中“及可撤销婚姻”、第二十五条第(二)项中“撤消受要挟婚姻生活”同榜七十二条第(二)项中“撤消婚姻生活”描述。
二、调节离婚登记程序流程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和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要求,离婚登记按如下所示程序流程申请办理:
(一)申请办理。夫妇两方同意协议离婚的,理应签署书面形式离婚协议书,一同到有管辖的婚姻登记机关单位提交申请,并给予下列有效证件和证明文件:
1.国内婚姻登记机关单位或我国外派使(领)馆发放的结婚证书;
2.合乎《婚姻登记工作制度》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要求的有效身份证;
3.在婚姻登记机关单位当场填好的《离婚登记申请报告》(配件1)。
(二)审理。婚姻登记员依照《婚姻登记工作制度》相关要求对被告方递交的以上资料开展审核百思特网。
申办离婚登记的受害人有一本结婚证书遗失的,被告方理应书面声明丢失,婚姻登记员可以依据另一本结婚证书审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申办离婚登记的被告方两本书结婚证书都遗失的,被告方理应书面声明结婚证书丢失并给予加盖查册用章的登记结婚档案资料影印件,婚姻登记员可利用被告方给予的,以上原材料审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
婚姻登记员对被告方递交的有效证件和证明文件审核准确无误后,发送给《离婚登记申请办理审理回单》(配件2)。不符离婚登记申请资格的,不予以审理。被告方规定出示《不予以审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通知书》(配件3)的,理应出示。
(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单位接到离婚登记申请办理并向被告方下发《离婚登记申请办理审理回单)》生效日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复婚的,可以持自己有效身份证和《离婚登记申请办理审理回单》(丢失的可以不给予,但需口头表明状况),向审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单位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办理,并亲自确认《撤销离婚登记申请报告》(配件4)。经婚姻登记机关单位核查准确后,发送给《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确认单》(配件5),并将《离婚登记申请报告》、《撤销离婚登记申请报告》与《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归档。
自离婚冷静期到期后三十日百思特网内,彼此未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单位申请办理发送给离婚证书的,视作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办理。
(四)核查。自离婚冷静期到期后三十日内(期内到期的最后一日是国家法定假日的,以国家法定假日后的第一日为限期期满的时间),彼此被告方理应持《婚姻登记工作制度》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要求的有效证件和原材料,一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单位申请办理发送给离婚证书。
婚姻登记机关单位依照《婚姻登记工作制度》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要求的流程和标准实行和核查。婚姻登记机关单位对不符离婚登记标准的,不予以申请办理。被告方规定出示《不予以申请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配件7)的,理应出示。
(五)备案(颁证)。婚姻登记机关单位依照《婚姻登记工作制度》第五十八条至六十条要求,给予备案,发送给离婚证书。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并自主储存,婚姻登记处归档一份。婚姻登记员在被告方拥有的二份离婚协议书上加盖“此件与归档件一致,涂改无效。婚姻登记处时间日期”的长方型红色印章并填好时间。多张离婚协议书与此同时在骑缝章处加盖此图章,骑缝章处不填好时间。被告方亲自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正本归档。婚姻生活百思特网登记处在归档的离婚协议书加盖“登记处归档件时间日期”的长方型红色印章并填好时间。
三、离婚登记档案资料存档
婚姻登记机关单位应当《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创建离婚登记档案资料、产生档案资料。
存档原材料理应提升离婚登记申请办理阶段全部原材料(含配件1、4、5)。
四、工作标准
(一)加强宣传学习培训。要将本《通知》列入信息公示的范畴,将升级后的婚姻登记有关要求和工作中程序流程立即在相关网站、婚姻登记场地公布,让人民群众悉知婚姻登记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最大限度保证便民措施。要赶紧进行培训学习工作中,使婚姻登记员立即把握《通知》的工作纪律要求和规定,保证婚姻登记工作中依规依规进行。
(二)搞好配套设施对接。要积极推进本地域有关配套设施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中,保证与本《通知》的要求相一致。要搞好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的更新,立即将离婚登记的申请办理、撤销等阶段列入信息管理系统,保证婚姻登记程序流程的合理对接。
(三)加强风险管控。要搞好分析研判,对《通知》执行流程中很有可能产生的隐患和问题要有应对措施,保证分歧问题获得及.时处理。要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在通告实行环节中碰到的主要问题和相关状况,要立即汇报民政部。
本通告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民政部关于做好〈婚姻登记工作制度〉的通告》(民发〔2015〕230号)中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标准。
配件:
1.离婚登记申请报告
2.离婚登记申请办理审理回单
3.不予以审理离婚登记申请办理通知单
4.撤销离婚登记申请报告
5.撤销离婚登记申请办理确认单
6.离婚登记声明书格式
7.不予以申请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
8.离婚登记核查处理表
民政部
2020年11月24日
后台管理回应“离异”获得全新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