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办理审查逮捕等三类案件可组织羁押听证
专升本报名北京11月11号来电 (新闻记者张璁)最高检前不久下发《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确立检察院申请办理审查逮捕,核查增加侦察羁押期限,关押重要性核查案子时,能够根据机构举行听证制度的方式,就是不是决策拘捕,是不是准许增加侦察羁押期限,是不是再次关押征求多方建议。
方法确立了能够开展关押听证会的实际情况,包含必须核查评定嫌疑人,被告是不是具备市场危险因素,未成年人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是不是具备社会发展帮辅需求的;有重要社会影响的;涉及到集体利益,民生保障,公司生产运营等行业,听证会核查有益于完成案子申请办理政冶实际效果,法律法规实际效果和社会发展实际效果统一的;拘押嫌疑人,被告以及法定监护人,直系亲属或是辩护律师申请办理变动监视居住的;关押重要性核查案子在客观事实评定,适用法律,案子解决等领域存有比较大异议的;别的必须听证会核查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责任人表明,最高人民检察院将融合现阶段已经进行的关押重要性核查重点主题活动,具体指导促进各个检察院大力开展关押听证会工作中,并借此为突破口逐步完善关押性强制执行措施有关规章制度,更强完成惩治违法犯罪与尊重人权有机统一。
《 人民日报 》( 2021年11月12日 1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