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被判侵权《人民的名义》等数十部作品 需赔1200余万
原文章标题:中文在线分公司诉美国苹果公司一审申诉成功
中证网讯(新闻记者 于蒙胧)11月1日,中国证券报新闻记者从中文在线(300364)获知,企业控股子公司中文在线(天津市)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诉美国苹果公司损害作品信息网络散播权纠纷案件系列产品案子,接到天津滨海新区区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美国苹果公司损害了作品《人民的名义》《国家公诉》《康熙大帝》《家》《春》《秋》等数十部作品的信息网络散播权,总共赔付标准为1200多万元。
一审民事判决评定,苹果公司做为AppStore程序流程应用商城的具体经营人,依据其本身整体规划的商业运营模式和经营现行政策及协议书条文,对AppStore网络综合服务平台具备较强的控制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苹果公司对应用软件店铺的操纵与管理水平,被告苹果公司在理应了解涉案应用软件为应用软件房地产商未经审批同意给予的情形下,仍未进行有效对策,故能够评定被告并没有尽到有效留意责任,具备主观性过失,其涉案个人行为组成侵权行为,应担负对应的法律依据。
中文在线委托人刘琛刑事辩护律师详细介绍,中文在线自2012年逐渐,因数据作品信息网络散播权纠纷案件前后左右四次将美国苹果公司诉诸于人民法院,且这四批案子各自通过人民检察院一审,二审及再审程序,判断苹果公司组成侵权行为,而本次中文在线再度提到起诉,一共涉及到83个案子,总共460好几部作品,涉案额度约7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