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黔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可“跨省通办”
新华通讯社重庆11月1日电(新闻记者李晓云冲)11月1日早上,户籍地为四川省的两岁少年儿童小霖在重庆市南岸区公安局涂山美美公安局补办了居民身份证。这是是非非重庆户口住户在重庆初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第一例。从即日起,四川,贵州省,重庆这三个行政区内的住户,无论户口在这其中的哪一个省市,初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无需再回到户籍地,在居所就可申领。
重庆刑侦大队社会治安总队有关责任人详细介绍,依照国家公安部统一部署,川渝黔是全国各地初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第一批“跨地区通办”示范点地域之一。因此,川渝黔三地公安部门充分运用人口数量服务项目管理信息化优点,通力合作,根据示范点“跨地区通办”,进一步推动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方法“放管服改革”改革创新,加快推动户政服务项目方便化。
依据示范点要求,四川,贵州省,重庆三地住户离去户籍地到三地任一地域合理合法平稳学生就业,入学,定居,均可向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办理领到居民身份证,由现居住地公安部门审理并收集申请者人像图片,指纹识别信息内容,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展审批审签,现居住地公安部门按已批准的身份证制作信息内容进行居民身份证制做并派发有效证件。
据了解,法定年龄16周岁的中国公民,申请办理时要凭自己户口簿和合理合法平稳学生就业,入学,定居的在其中一种证明文件,资格审查其递交信息内容的准确度和真实有效,并签署书面形式保证书;没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需家长随同申请办理,持法定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如未备案与申请者直系血亲,则要递交申请者出世医学证明,爸爸妈妈结婚证书等相关证实监护人关联的原材料),申请者户口簿及合理合法平稳入学,定居的在其中一种证明文件,资格审查其递交信息内容的准确度和真实有效,并签署书面形式保证书,办理证件时需照相存留与法定监护人合照的图象信息内容。
与过去初次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一样,初次“跨地区通办”居民身份证仍然完全免费,申请者可自行申请办理根据寄送方法领到,申请办理时间为自审理生效日的15个工作日内。
原文章标题:川渝黔住户初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可“跨地区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