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严防校外培训机构退费难卷钱跑路
国家教育部等六单位就进一步提升校外培训组织 预收费管控进一步维护保养老百姓人民利益作出进一步布署
近日,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的《有关进一步缓解基础教育环节学员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压力的意见建议》(下称《意见》),国家教育部会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市场管理质监总局,中国银监会印发通告,就提升校外培训组织 预收费管控工作中作出进一步布署,坚决杜绝妥处“退款难”“卷钱老板跑路”等难题,坚决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通告强调,要坚持不懈校外培训公益性特性,贯彻落实学习培训收费标准管理方法现行政策,果断抵制过高收费标准和过分趋利个人行为。校外培训组织 开展业务学习培训要全方位应用《青少年校外培训服务协议(示范性文字)》,严格遵守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预收费所有进到本机构培训收费标准专用型帐户。朝向青少年的学习培训不可应用培训贷方法交纳培训费。校外培训组织 给予培训服务扣除培训费用应依法纳税,应属实开票。
通告注重,要全面推行预收费管控。课程类和非课程类校外培训组织 预收费应全额的列入核查范畴,包含本通告公布前已扣除但没完成培训服务的预收费资产。全国各地可联系实际,采用银行托管,风险性抵押金的方法对校外培训组织 预收费开展管控。推行预收费银行托管的,校外培训组织 要与满足条件的金融机构签署租赁协议书并报文化教育等主管机构办理备案;设立预收费资产代管专用型帐户,保证所有预收费“应代管,尽代管”。托管银行不可因给予托管服务而附加扣除培训学校,学生花费。采用风险性担保金方法的,校外培训组织 应与满足条件的证券公司签订合同并报文化教育等主管机构办理备案,设立风险性担保金专用型帐户,存进要求额度的押金做为其执行学习培训服务保证和退款的财力确保。
通告确立,文化教育,发展趋势改革创新,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税收,市场管理等机构要依照职责权限,提升对校外培训组织 预收费的联合管控。创建按时共享资源校外培训组织 预收费管控相关信息内容的工作方案,加强风险预警。要将培训学校的预收费状况列入其道德建设內容,充分运用产业协会机构在诚信基本建设,纠纷案件解决等领域的功效,正确引导培训学校标准经营,积极主动将学习培训预收费列入管控。
通告规定,全国各地要将预收费管控纳入对校外培训组织 的日常管控,专项整治,年检年审和督学范畴。尽早机构并进行对省内(区,市)校外培训组织 预收费管控状况,是不是存有“退款难”“卷钱老板跑路”等难题进行集合清查整顿。
国家教育部网页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