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启动3至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新华通讯社北京市10月28日电(新闻记者侠克)北京28日全面启动3至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中,接种人群包含在学校(园)学员和非在学校(园)人群,接种者需法定年龄3岁。以前影响过新冠病毒的少年儿童,可在感柒6个月后接种1剂新冠病毒疫苗。
据了解,新冠病毒疫苗正常情况下不可以与别的疫苗,包含免疫力整体规划疫苗与此同时接种,接种必须 间距14天之上。接种应优先选择保证我国免疫力整体规划疫苗。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受种者碰到小动物致残或是发生创伤,应不考虑到间隔时间,立即接种狂犬病毒疫苗,破伤风针疫苗,人免疫球蛋白等。
必须 特别注意的是,下列状况不可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对疫苗的活性成份,一切一种非活性成份,生产工艺流程中应用的化学物质过敏者,或之前接种类似疫苗时发生过敏者;以往产生过疫苗比较严重过敏症状者(如急性过敏反映,毛细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不畅等);身患未操纵的癫痫病和别的比较严重中枢神经系统症状者(如横穿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病变病症等);已经发烫者,或患亚急性病症,或慢性疾病的突然发病期,或未操纵的比较严重慢性疾病病人。
法定监护人需提早掌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有关专业知识,带上好合理身份证证件(身份证件或护照等)及其少年儿童《防止接种证》前去接种医院门诊,防止少年儿童空着肚子,疲劳。接种前法定监护人和少年儿童理应充足掌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同意书》,属实告之身体状况,相互配合搞好身心健康询问和知情人告之,根据医师评定且法定监护人签定协议后才可以接种。
原文章标题:北京市运行3至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