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发布新冠肺炎疫情Ⅲ级预警
据鄂尔多斯市卫健委网址信息,10月25日,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汇报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病人金某某某,男,38岁,大货车司机,户口在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五原县。10月24日,鄂尔多斯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收到通告,巴彦淖尔市1名到伊金霍洛旗煤炭运输驾驶员金某某某在五原县中心医院抗体检测結果呈异常呈阳性。10月25日零晨,经市疾控中心核查抗体检测结果显示呈阳性。10月25日10时10分,经自治州和地市级诊疗救护专家团复合型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形),现阶段在鄂尔多斯市第二老百姓医院隔离医治。
依据《鄂尔多斯市新冠肺炎应急方案(第五版)》(鄂新疫指发[2021] 27号)的规定,现公布新冠肺炎防治预警信息内容如下所示:
预警等级:Ⅲ级。2021年10月25之日起进到预警期,预警時间从本预警通告公布之日不断至2021年底。
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提示众多群众,2021年10月17日至今凡与确诊病例经历触碰史或活动轨迹有相交,重叠的工作人员,要第一时间积极向所属小区(村),企业或搬入酒店餐厅申请备案,紧密配合所在地搞好防护观查,抗体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中,并所有列入社区治理。凡最近与确诊病例经历了解的工作人员,如出現发烫,干咳,咽喉痛,嗅(味)觉减低,拉肚子等病症,要马上搞好安全防护前去配有隔离病房(诊断室)的医院就医,就诊中途尽量减少乘坐公共性代步工具。
原文章标题:鄂尔多斯市公布新冠肺炎肺炎疫情Ⅲ级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