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19岁四川男孩看守所死亡 网传信息多有不实
川观新闻记者 伍力
10月14日,成都派出所公布通报。通报称,有媒体报道“十九岁四川男孩儿拘留所身亡”,引起网络舆论关心。现就报导涉及到的有关情形给予通报。
一、易某某某身亡的有关状况
逝者易某某某,男,十九岁,甘肃省迭部县人,暂居都江堰市,待业,有数次违法违纪案底。2020年7月3日,涉嫌盗窃被都江堰市派出所刑拘,由都江堰市拘留所关押;7月21日,四川西南地区鉴定机构核心出示法医鉴定建议:被司法鉴定人易某某某具备“彻底法律责任工作能力”;7月29日,因新冠疫情缘故,转到成都拘留所关押;8月7日,被都江堰市检察院依规批捕;9月28日,案子进到移送起诉环节。
2020年11月4日零晨,易某某某身体不适,拘留所接警后,驻所医师及成都市郫都正诚医院专家立即在场进行诊疗救护,早上10时20分,转到成都第三中心医院开展救护,10时48分,经医治无效身亡,医院门诊诊治为:吸气心跳骤停。
易某某某因病身亡后,成都拘留所依照最高检、国家公安部、国家民政部制发《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处理规定》(下称《死亡处理规定》),马上将尸体送至宾仪馆储放,并将身亡状况立即层报上级领导公安部门,与此同时通报成都检察院驻所检察室,通告家属。11月6日,拘留所公安民警随同亲属前去宾仪馆查询了尸体。
成都派出所按照《死亡处理规定》,经保存、查询监控视频,了解同监室工作人员,对公安民警及医务人员开展了解,调研评定拘留所稽查合理合法合规管理。
成都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经检查监管后评定:“管控警察的方式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六条之要求。依据医药学尸表检测,可清除易某某某至死性损害身亡,检查亦未发觉管控公安民警有惩罚凌虐个人行为。如需确立死亡原因,提议开展全方位尸体解剖。”
二、依规处理状况
易某某某身亡后,因其亲属回绝查询监控视频,回绝验尸,不认同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结果评定,并在无法律法规依据的情形下明确提出高额赔付,造成成都拘留所没法依据《死亡处理规定》开展事后处理。在成都检察院驻所检查官的监管下,拘留所在近一年的時间内与家属开展了高达40余次的沟通协调,释法讲理,且提议亲属根据法律程序确立死亡原因、义务,井然有序进行善后处理处理工作中。家属一直拒不配合。
直到2021年6月,家属聘用北京市某刑事辩护律师法律事务所做为其委托人,明确提出允许验尸、查询监控视频的申请办理,并于7月5日向我区提交《关于同意对易某某进行尸检的情况说明》。拘留所与亲属交流后,提议由亲属选中鉴定中心,亲属认同,但并未确立实际组织。我区和家属的沟通协调工作中一直在不断中,现阶段其依然坚持不懈无法律法规或现行政策根据的高额赔付需求。
三、别的有关状况
1、有关网络小说所指“拘留所内监管不给亲属看”的状况
家属在辩护律师的陪护下,于2021年7月7日至10月11日期内在成都拘留所查询了2020年11月2日7时以前的详细监控视频,2020年11月2日7时许11月4日案发的监控视频,刑事辩护律师和家属商谈后向拘留所明确提出择吉日再次查询。网络小说所指“拘留所以肺炎疫情为由,迄今没让她见到11月4日案发前四天的监控视频”不确凿。
2、有关网络小说所指“小孩的肋巴骨像鸡骨架一样,他经历了哪些?”的状况
根据查询成都拘留所案发前半个月的监控视频,发觉易某某某胃口较小,每一次用餐后均有剩下,其所剩饭剩菜食由监房间内承担回收利用餐具的在押犯开展解决,也存有易某某某积极将饭菜给与别的在押犯的状况。经调研,不会有同监室工作人员对其欺负、欺凌等个人行为。
依据拘留所诊疗纪录表明,易某某某拘押期内未汇报其身患情况严重疾患或漫性活动性肝炎,其身心健康状况及死亡原因需根据验尸等鉴定机构方式查清。
3、有关网络小说所指“亲属申请办理取保侯审被拒绝”的状况
经调研,家属从没提到过取保侯审申请办理。网络小说所指不确凿。
原文章标题:成都公安通报“十九岁小伙拘留所身亡”状况,网爆信息内容多有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