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发帖侮辱英烈获刑七个月!详情始末曝光令人气愤不已
10月12日,北京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许某损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做出一审判决,依规被判许某刑期七个月;于宣判奏效生效日十日本质中国关键门户网及全国新闻媒体公布道歉、清除危害。
经查明,被告人许某应用新浪微博帐户依次公布2条包括污辱英雄烈士黄继光內容的信息内容,阅读文章频次达9万余次,引起众多群众的剧烈气愤,导致相对恶劣社会影响。开庭审理中,许某自行认罪认罚。
东城法院觉得,英雄烈士是华夏民族的铮铮铁骨,英雄烈士个人事迹和信念是华夏民族的一同历史时间回忆和共产主义价值观的主要反映,是社會集体利益的关键构成部分。被告人许某的个人行为污辱了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危害了社会发展集体利益,情节恶劣,已组成损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依规应予以刑罚处罚,并承当对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