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修人员通报处置结束4分钟后爆炸!十堰燃气爆炸调查报告公布
6月13日6时42分许,坐落于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小区的集贸市场产生重特大天然气爆炸安全事故,导致26人死亡,138人负伤,在其中受伤37人,立即财产损失约5395.4一万元。
6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生产安全联合会对该起重大安全事故依法查处推行挂牌督办,规定安全事故结案前,将事故调查汇报报国务院办公厅安全委员会公司办公室审批允许后,由湖北省市人民政府承担审批结案并向社會发布。9月30日,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公布了《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艳湖小区集贸市场“6·13”重特大天然气爆炸事故调查汇报》,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评定,这起重特大天然气爆炸安全事故是一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
安全事故根本原因为燃气高压无缝钢管比较严重生锈裂开,泄露的燃气在房屋建筑下边河堤内密闭空间集聚,遇餐馆商家排排烟管道排出来的火花发生爆炸事故。调查研究报告表明,涉安全事故房屋建筑由江铃汽车房地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向润联物业管理调拨时,未提醒或告之下边有天燃气管道越过,在其中如今承担经营维护保养安全事故管路的十堰车风中燃企业,从没对安全事故管路开展巡视,案发后寻线员为推卸责任追责,仿冒补登了寻线纪录。案发前1小时十堰市110指挥系统已收到管路泄露救援电话,并派遣公安民警到当场处理,天然气公司也派遣维修工作人员到当场处理。维修8分钟后,维修工作人员告之公安机关、消防队员处理完毕、能够撤出,公安民警与消防安全在现场再次观查警示和搞好安监测,四分钟后发生爆炸事故。依据事故调查汇报結果,在其中11名事故责任划分人已被公安部门采取一定的有效措施。
原文章标题:维修工作人员通告处理完毕四分钟后发生爆炸!十堰天然气爆炸调查研究报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