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男子囚禁性侵少女 被执行死刑 事件回顾
2021年9月28日,遵循最高法院下发的执行死刑指令,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初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将罪犯龙喜和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人民法院诉讼查清,2019年2月13日,龙喜和开车乘坐马路边候车的受害人(未成年),在其进入车内后造成监禁奸污歹念,遂采用捆缚、密封、麻布袋蒙脸等方式给予暴力行为操纵,将其锁住绳子监禁在事前建造的自己别墅地下室将近20余天,期间以枪击、触电等方法开展吓唬,数次强制与其说发生关系。
人民法院审判觉得,被告人龙喜和违反女性信念,采用非法手段强制与未成年发生关系,其方式组成猥亵罪;违背我国枪械管理规定,不法拥有仿五四手枪一支,其方式组成不法拥有枪支罪。龙喜和奸污方式非常残酷,剧情十分极端,社会发展危害巨大,罪刑非常比较严重,依法应予以惩处。
2020年3月19日,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初级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龙喜和犯猥亵罪判处死刑,夺走民事权利终生;犯不法拥有枪支罪被判刑期二年;数罪,决策执行死刑,夺走民事权利终生。判决后,被告人龙喜和不服气,明确提出起诉。湖南高级法院经二审案件审理后,判决驳回申诉,检察院抗诉,将对被告人龙喜和的死罪判决依法请示最高法院审批。最高法院经依法核查,审批对被告人龙喜和的死刑。
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初级法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分配罪犯龙喜和见面了直系亲属,充足确保了强制执行罪犯的合法利益。(总服务台新闻记者 赵喜)
原文章标题:湖南省地窖囚禁性侵犯未成年少女罪犯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