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恢复销售“四类药品” 需实名信息登记
央视网信息:先前,依据疫情防控必须,扬中市全部零售药店中止市场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止咳化痰、抗病毒和抗菌素等“四类药物”,有关药物一律下线、保存,修复市场销售時间届时。伴随着疫情防控局势持续稳步发展,扬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总指挥部在【有关市区疫情防控相关注意事项的通知(第8花了7天时间)】中确立,“药店自9月24日起,可修复市场销售退热、止咳化痰、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物’,并推行实名信息备案规章制度”。
依据有关方法和分配,在扬中市产业生态圈降至低风险性地域14天后,药店修复退热、止咳化痰、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物”(含网络销售),对市场销售(含网络销售)以上药物推行实名信息备案规章制度。与此同时规定,运营期内,认真落实入口的体温监测、身心健康码核实、标准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发觉有流行病学史的异常病人,要做好备案,并直接向本地疾病预防机构汇报。
原文章标题:扬州市修复市场销售“四类药物” 需实名信息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