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超1.129亿 贵州茅台集团原董事长袁仁国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据“贵阳初级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平台信息,2021年9月23日早上,贵州贵阳初级法院一审公布判决市政协第十二届贵州联合会民族委员会原办公室副主任袁仁国贪污案,对被告袁仁国以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夺走民事权利终生,处以收走本人所有资产;对袁仁国贪污受贿所得的钱财以及孳息依规进行追讨,上缴国库。
经审判查清:1994年至2018年,被告袁仁国依次运用出任贵州贵州茅台酒厂车间主任、我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副总、副总经理、经理、老总、贵州茅台酒股权有限责任公司老总等岗位上的便捷,为别人在得到 贵州茅台酒代理权、单独立户经销商、提升贵州茅台酒供给量等事宜上给予协助,不法私收其他人给与的钱财总共折算RMB1.129亿余元。
贵阳初级法院觉得,被告袁仁国的方式组成贪污罪。由于袁仁国贪污受贿2050万余元系未遂犯;其归案后可以如实供述自身罪刑,积极交待审理案件行政机关并未了解的绝大多数贪污受贿犯罪行为;投案自首悔过,积极主动退赃,贪污受贿赃款赃物已所有追讨,具备法律规定、先行判决从轻处理惩罚剧情,依规能够对其从宽惩罚。法院遂做出以上裁定。
原文章标题:贪污受贿超1.129亿 贵州茅台集团集团公司原老总袁仁国一审判刑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