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泸县地震受灾群众就医 四川省医保局推出9项医保措施
新华通讯社成都市9月17日电(记者董小红书)记者17日从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获知,为了更好地便捷四川泸县地震受灾群众就诊,我局公布了《泸县地震灾后重建基本医疗保险九项对策》。
记者掌握到,这9项对策为受灾群众医疗保险缴纳社保交费、工资待遇享有、花费核算等给予便捷,并根据预拨医保基金、与定点医疗机构立即清算等方法,进一步缓解定点医疗机构的顾虑,保证地震受伤群众获得及早救护。
依据最新的要求,参与基本上医疗保险的因灾受伤工作人员医治造成的住院治疗医疗费,将按有关医保现行政策给予付款,合乎城镇救助标准的按照规定列入援助范畴。并未参与基本上医疗保险的因灾受伤工作人员,推行“不设工资待遇等待期、缴纳社保就可以享有相应工资待遇”的应急措施。
对受灾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目标和特困供养工作人员参与城镇居民医保需要的本人交费,按照规定由城镇救助资产支助缴纳社保;因灾造成抢救、救治受伤缴纳社保工作人员,务必采用的基础医保付款范畴外药物及诊治新项目,可临时性列入基础医保股票基金支出范畴;因灾受伤缴纳社保工作人员在非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应急救护的医疗费,可按照规定列入基础医保股票基金支出范畴。
与此同时,因灾受伤缴纳社保工作人员因医治必须异地医保的,可先医治、后办理备案;因灾受伤工作人员发生的适用国家政策要求的医疗费,由各个医疗保险经办人员单位与定点医疗机构立即清算;不可以立即清算的,简单化清算办理手续、减少结款周期时间,进一步缓解垫款压力;因灾受伤工作人员救护必须但未能四川省医疗器械集中化采购网挂标的医疗器械,按照规定启用翠绿色办理备案购置安全通道,定点医疗机构将对急缺医疗器械推行先购置后办理备案。
据了解,四川各个医疗保险单位将竭尽全力搞好医疗保险适用抢险救灾各项任务,相关现行政策的应用范围为因灾受伤工作人员和艰难群众,各类基本医疗保险适用现行政策均执行至2021年底。
原文章标题:便捷泸县地震受灾群众就诊 四川省医保局发布9项医疗保险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