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劳荣枝一审被判死刑,当庭上诉 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
9月9日早上9时,江西省南昌中级法院依规对劳荣枝因涉嫌故意杀人罪、抢劫、绑架要案开展一审公布判决。
南昌中级法院经诉讼评定,被告劳荣枝犯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决策死刑执行。
从庭审现场视频获知,劳荣枝不服气裁定,复庭明确提出起诉。
先前报导,劳荣枝,1974年陌生人,原九江石油化工设备企业的小学老师。1996年至1999年期内,劳荣枝追随其当初的男朋友法子英依次在南昌、温州市、常州市、合肥市做出4起绑架、抢劫、杀人事件。1999年,法子英在合肥市被抓捕,并于1999年11月18日被安徽合肥初级人民检察院判处死刑。逃跑近20年后,劳荣枝于2019年12月在福建省厦门市被捕。
2020年12月21日,劳荣枝案在南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南昌市检察院控告,在1996年至1999年期内,劳荣枝和法子英一同策划在南昌、温州市、常州市、合肥市做出4起绑架、抢劫、有意杀人事件,在其中劳荣枝参加残害五人,并抢劫很多金钱。期内,二人共商且分工明确,由劳荣枝在休闲娱乐会所做陪侍小妹(别名“陪酒”)找了富人为犯案目标。案发前,劳荣枝应用“雪莉”等笔名外逃。
在庭审现场视频注意到,在开庭中,劳荣枝不断辩驳称勾结不会有,自身也是受害人。最终阐述环节,劳荣枝受害人亲属道歉,但称她在二十一岁时被法子英运用、威逼,遭到施暴,也想过自尽和逃走,但不知要向什么人寻求帮助,错过一次次机遇,最后酿出无法弥补也不可饶恕的不良影响。
辩护律师在庭前强调,对劳荣枝因涉嫌抢劫和绑架的犯罪行为沒有质疑,但针对致别人身亡和故意杀人罪,目前直接证据不是很充足。截止到此次开庭审理,陈通华已依次见面劳荣枝19次。
南昌市检察院公诉意见书觉得,劳荣枝为系列产品违法犯罪首犯,违法犯罪方式极为残酷,违法犯罪不良影响极为比较严重,社会发展危害巨大,其主观性恶变极深,理应担负杀人罪、绑架罪、抢劫罪相对应刑事处罚。
原文章标题:劳荣枝一审被判死刑,复庭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