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伐林木后又找人顶包 当事人被两罪并罚
滥伐林木被森林公安发觉后,因担忧被追责刑事处罚,江西寻乌县何某寻找钟某、何某征等商讨,根据贿买方式让钟某、何某征为其“顶包”,后钟某、何某征向审理案件工作人员挑明了作假证的个人行为。近日,经寻乌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被判何某刑期六个月,并罚款一万元;以妨害作证罪,被判刑期七个月,数罪,决策合拼实行刑期十一个月,并罚款一万元;作案工具给予收走,非法所得3.六万元给予追讨。
2008年10月,何某承揽了坐落于寻乌县某城镇的一处山林。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内,在没经林果业主管机构准许的状况下,何某聘请若干名职工采伐山林松木并售卖。经评定,采伐树木总面积做到刑事处罚追责规范。
案发前,何某为躲避法律法规惩罚,先寻找钟某,规定钟某帮他顶罪,并签署了一份虚报租用树林协议书。公安民警向其了解案件时,钟某作了虚报证词,并给予了假的树林承揽合同书。之后,钟某担心担负刑事处罚,属实向公安部门口供了被何某规定顶罪的历经。在钟某表明不肯再次顶罪后,何某寻找何某征(提起公诉)。何某征同意顶罪后,彼此签署了一份虚报租用树林协议书。何某征明知道滥伐林木是何某所做,在公安民警数次审讯时仍作虚报口供、给予假的证明文件,直至2020年10月,何某征向审理案件工作人员挑明其作假证的个人行为。2020年11月,何某积极到公安部门自首。
寻乌县人民检察院经核查,觉得被告何某的个人行为组成滥伐林木罪、妨害作证罪,报请人民法院依规给予惩治,数罪提议被判刑期十一个月,并罚款一万元。
原文章标题:采伐树木后又请人顶包 被告方被两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