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鼓励探索开展“育儿假”试点!
6月8日,新闻记者从国新办举办的记者招待会上掌握到,《国务院办公厅未成年人维护工作中领导组有关提升未成年人维护工作中的意见》前不久下发。
《意见》确立25条关键每日任务,在其中,在加强家中监护义务层面,明确提出健全家中监护适用现行政策。规定贯彻落实产假等生育类暑假规章制度和哺乳时间有关要求,激励有标准的地域探索进行“育儿假”示范点。
意见确立,提升家中照料适用具体指导,提高家中科学育儿知识工作能力。有标准的地域,探索对依规收养孤儿和残障儿童、非生父母执行监护权的家中在水电费等公共文化服务层面给与特惠。当地政府在配租公共租赁房时,对合乎本地保障性住房标准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中,可依据其未成年子女总数在房型挑选层面给与适度照料。
提升家中监护具体指导协助,促进搭建亲子教育具体指导保障体系,提升小区家校合作、亲子教育具体指导服务项目网站基本建设,为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或别的监护人、受委托人每一年给予不少于一次服务性亲子教育具体指导服务项目。
结婚登记行政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及人民检察院案件审理家务事案子时涉及到未成年人儿女的,要对被告方开展未成年人维护有关亲子教育具体指导。
与此同时,推动家中监护监督工作,具体指导村(居)民联合会等有关机构对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或是别的监护人执行监护状况进行监管。村(居)民联合会等有关机构发觉未成年人的爸爸妈妈或别的监护人回绝或是拒不履行执行监护义务时,要给予劝说、劝阻或是批评教育,催促其执行监护岗位职责;情节恶劣造成 未成年人处在危困情况或导致严重危害的,要立即采用保障措施并向有关部门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