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接孩子放学无法通行,新华社评张国立拍电影封路:选错了主角
近日,张国立导演影片被爆在江西婺源拍攝时,因在高峰时段封路主干道东门外立交桥,造成 很多要过河接小孩放学后的父母没法行驶,引起本地人民群众不满意后彼此发生争执,最后剧组撤掉护栏海关放行。
剧组此前已向交警大队获得了交通管制批准,有网民提出质疑封路日程安排不合理,危害老百姓一切正常日常生活。
婺源县交警大队一工作员表明,因为拍攝必须交警大队早已公布了交通管制通告,通告的主要内容由上级部门统筹规划。
5月19日,有网民爆料称剧组在高峰时段封路主干道东门外立交桥,造成 过路人行驶被堵,从而彼此产生猛烈矛盾。
视頻中,剧组工作员用护栏把路堵死,被拦住的人民群众早已乌泱泱堵了一片,一黑袍白帽子的剧组工作人员脚踩防护栏抵着群体,手指头着另一方喊到:“别使他过!”
另一边,一名骑着助动车的中年男性尝试“突出重围”,但被剧组工作员死死遮挡,急得他嚷着“我小孩子在那里(岸边)念书,玩笑嘛你它是。”
当场也有一名女人训斥剧组的响声,质询问道:“谁让大家拦的?”
当场吵闹声此起彼伏,再加上那时候仍在蒙蒙细雨下着毛毛雨,全部界面能够 说成错乱不堪,矛盾持续。
新华通讯社评电影拍摄封路:弄错了主人公
“2天拍攝時间内,早上8时许中午19时机动车暂不可以行驶”……近日,某剧组在江西婺源演戏封路危害群众交通出行引起调侃。
交通出行高峰时段,为电影拍摄将关键道路一封十几个钟头,不但损害人民利益,也因涉嫌违背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要求:“未经审批同意,一切企业和本人不可占有路面从业非交通出行主题活动。”第三十九条要求:“遇有大中型集体性主题活动、大范畴工程施工等状况,必须采用限定交通出行的对策,或是做出与群众的公路交通主题活动立即相关的决策,理应提早向社会发展公示。”道交法通则中更为独特地强调:“公路交通安全工作,理应遵照依规管理方法、便民利民的标准,确保公路交通井然有序、安全性、通畅。”
为了更好地拍攝综艺节目采景临时性占有公共场合大伙儿能够 了解,但务必合理合法合规管理、有理有据。
广大群众才算是日常生活的主人公。剧组和有关管理方法单位切勿忘掉这一点。
(原文章标题:新华通讯社:电影拍摄封路,弄错了主人公)
来源于:北晚综合性 环球时报社评 新华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