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吊水洞煤矿事故致23人遇难,26名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
据“风正巴渝”信息,2020年12月4日,重庆永川区吊水洞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矿井产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导致23人死亡,1人受伤,立即财产损失2632万余元。经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评定,重庆永川区吊水洞煤矿有限责任公司“12·4”重特大安全事故是一起安全生产事故责任。依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市纪委监委创立永川区吊水洞煤矿有限责任公司“12·4”重特大安全事故核查调查小组,依规依规依规开展追责问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要求,经准许,对安全事故中因涉嫌违法乱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26名公务人员严肃认真追责问责。依照党员干部管理员权限,重庆纪检行政机关对重庆应急管理局、永川区市人民政府、永川区应急管理局、永川区能源局、永川区茶山竹海社区服务中心等企业23名责任人开展解决,在其中两人因涉嫌职位违法违纪被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移交检察系统依规移送起诉,17名公务人员存有渎职失察难题给与政纪政务处分,4人给予组织处理。安全事故涉及到的重庆市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局3名责任人按党员干部管理员权限移交中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解决。
一、移交检察系统依规移送起诉工作人员(两人)
1. 黄绪双,重庆永川区茶山竹海社区服务中心吊水洞煤矿业驻矿安全监管员,消除劳动合同书,涉刑难题移交检察系统依规移送起诉。
2. 蒋重庆永川,重庆永川区茶山竹海社区服务中心吊水洞煤矿业驻矿安全监管员,消除劳动合同书,涉刑难题移交检察系统依规移送起诉。
二、给与政纪政务处分及组织处理工作人员(21人)
(一)市管干部(6人)
1. 王寒峰,重庆永川区区长,给与政务服务记过处分。
2. 文良印,重庆重庆永川区委常委、常务委员区长,给与政务服务记过处分。
3. 张果,重庆重庆永川市委组织部部长、区委书记,给与书面形式诫勉处理。
4. 滕宏伟,重庆重庆永川组织部部长,勒令其向市委市政府做出书面检查。
5. 刘光才,重庆应急管理局副局,给与政务服务记过处分。
6. 冉进红,重庆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厅长,给与书面形式诫勉处理。
(二)非市管干部(15人)
1. 龙刚,重庆永川区茶山竹海街道社区应急办工作员,给与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服务撤职处分。
2. 唐永成,重庆永川区茶山竹海街道社区应急办工作员,因涉及到别的违法乱纪难题,合拼解决,给与党组织警告处分、政务服务撤职处分。
3. 尹胜,重庆永川区茶山竹海街道社区应急办负责人,因涉及到别的违法乱纪难题,合拼解决,给与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服务撤职处分。
4. 袁明,重庆永川区茶山竹海街道党工委委员会、服务处办公室副主任,给与撤消党内职务、政务服务撤职处分。
5. 吴至雍,重庆永川区茶山竹海街道党工委组织部部长、办事处主任,给与党组织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罚。
6. 李宏,重庆永川区茶山竹海街道党工委镇长,给与党组织比较严重记过处分。
7. 尹全学,重庆永川区能源局安全监管科党员干部(吊水洞煤矿业管控领导小组副大队长),给与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服务撤职处分。
8. 王世峰,重庆永川区能源局安全监管科责任人,给与政务服务记过处分。
9. 邓正权,重庆永川区能源局电力能源公司服务站电力能源生产调度科责任人,给与政务服务记过处分。
10. 李树春,重庆永川区能源局党委委员、副局(吊水洞煤矿业管控领导小组大队长),给与撤消党内职务、政务服务撤职处分。
11. 谭立荣,重庆永川区能源局党委书记、厅长,给与党组织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罚,免除永川区能源局党委书记、厅长职位。
12. 黄宗剑,重庆永川区应急管理局煤矿安全生产监管科责任人,给与政务服务记过处分。
13. 苏泽东,重庆永川区应急管理局纪委委员、副局,给与政务服务记过处分。
14. 凌龙,重庆永川区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厅长,给与书面形式诫勉处理。
15. 任新龙,重庆应急管理局煤矿业安全监管处常务副检察长,给与政务服务记过处分。
三、移交中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解决工作人员(三人)
1. 张应斌,重庆市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局渝中监督大队厅长,给与行政部门记过处分。
2. 周毓连,重庆市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局安全监察科长,在别的安全生产事故中承担关键主体责任,合拼解决,已给与行政部门记过处分。
3. 赵元放,重庆市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局党委书记、厅长,给与书面形式诫勉处理。
原文章标题:重庆市吊水洞煤矿事故致23人不幸遇难,26名公务人员被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