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第一次了!ZARA因以次充好被行政处罚 曾多次被行政处罚
5月12日,天眼查App表明,前不久,ZARA关联企业飒拉商业服务(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增加一条行政部门处罚信息内容。
新闻记者查看到,4月28日,虹口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行政部门处罚书,对飒拉商业服务(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处罚,处罚事由为生产制造、市场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假冒合格产品,处罚結果为收走非法所得0.12310三万元,处罚0.707681万余元,勒令终止违纪行为,处罚企业为虹口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
特别注意的是,先前,该企业曾一度被行政部门处罚,处罚事由包含违背实价要求、不因自身的真正名字和标识销售产品、在商品中夹杂、造假等。
行政部门处罚认定书表明,飒拉商业服务(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浦上大路子公司所市场销售的“ZARA”品牌产品,商品编号各自为4302/605/800牛仔短裙子、2423/520/010男土鞋、2422/520/040男土鞋被判断为不过关,飒拉商业服务(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延安路第二子公司所市场销售的商品编号为8601/530/105“ZARA”知名品牌男童凉鞋和飒拉商业服务(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富春路子公司所市场销售的商品编号为2600/531/100“ZARA”知名品牌女童凉鞋被判断为不过关。这五款商品允差的生产制造企业为飒拉商业服务(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地址为上海虹口区南京西路1193号。我区于2021年2月5日对被告方立案查处。
被告方所市场销售的2款被判断为不过关的“ZARA”品牌产品,商品编号各自为2422/520/040男土鞋、8601/530/105男童凉鞋的金额总共2611.54元,盈利总共557.44元。库存量为0。被告方所市场销售的三款被判断为不过关的“ZARA”品牌产品,商品编号各自为4302/605/800牛仔短裙子、2423/520/010男土鞋、2600/531/100女童凉鞋的金额总共7076.81元,盈利总共1231.03元。库存量为0。
虹口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策,对于被告方市场销售商品时以不合格产品假冒合格产品的个人行为,勒令终止市场销售涉案人员不合格产品;处罚RMB柒仟零柒拾陆元捌角壹分;收走非法所得贰仟贰佰叁拾壹元零叁分。对于被告方市场销售商品的标志不符合要求的个人行为行政强制执行。
天眼查App表明,飒拉商业服务(上海市)有限责任公司创立于2005年10月,法人代表RAMONRENON TUNEZ,注册资金3600万美金,业务范围含货品进出口贸易;服饰零售;佣金代理(竞拍以外),中国贸易代理;社会经济发展资询,信息科技服务咨询等。该企业由INDUSTRIA DE DISENO TEXTIL,S.A.国有独资持仓。
原文章标题:假冒伪劣,ZARA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