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院通报“岳父杀害女婿一家三口改判死缓”: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四川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4月30日公布情况报告,决策对张志军有意杀人案件依规运行审判监督程序流程。
澎湃新闻网先前报导,邹鹏(笔名)和爸爸妈妈三人于2019年1月在四川成都彭州市一处住房内被别人用刀捅杀,持刀者系其老丈人张志军。
先前报导:
小伙杀姑爷及亲家母夫妻三人判刑死刑缓期,另一方家属称将申请再审
邹鹏(笔名)和爸爸妈妈三人于2019年1月在成都彭州市一处住房内被别人用刀捅杀,持刀者系其老丈人张志军。
先前,邹鹏与老婆婚姻生活趋向裂开,早就分离定居。而在事发当日,因幻女带养难题,邹鹏一行三人上门服务与岳父岳母产生矛盾,期间产生血案。
成都中院一审评定张志军组成杀人罪,判其死罪。
张志军不服气裁定,明确提出起诉。2020年10月28日,二审人民法院重判张志军死罪,缓期执行2年实行。二审判决表明,四川高级人民法院觉得,张志军确实有投案自首、同意投案自首、受害人家属原谅等法律规定、先行判决从宽剧情。
对于此事,邹鹏的堂妹称,针对张志军二审重判死刑缓期一事,邹家家属不认同受害者有义务等叫法,都没有出示过和解书。现阶段,邹家家属正提前准备原材料申请再审。
原文章标题:四川高级人民法院通告“老丈人残害姑爷一家三口重判死刑缓期”:运行审判监督程序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