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实施10周年 专访“醉驾入刑提案第一人”施杰
施杰说,促进醉驾入刑是积德行善。
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宣布实行,目前早已以往十年。十年前和十年后,社会发展大环境早已发生了极大更改,让大家逐渐再次审视“醉与罚”。
4月24日,济南时报·新大河新闻记者赴成都市采访了“醉驾入刑提议第一人”施杰。并不大的办公室里挂着一张他得到“CCTV2011年度十大法纪角色”光荣称号时的相片,相片中,施杰高高的抬起奖牌。
他曾为酒驾案答辩
“醉驾入刑提议第一人”施杰和“醉驾入刑第一人”孙伟铭拥有 丝丝缕缕的联络。
“哪一个会不晓得孙伟铭?危害太极端喽!”冯师傅是成都市的一名出租车驾驶员,谈起2008年的“瘋狂别克汽车”酒驾安全事故,他难以忘怀。2008年12月14日中午5点,在成都成龙路上,参与完老人八十寿辰的孙伟铭,安全驾驶一辆灰黑色别克车一路狂奔。他翻过双实线与四车相碰,导致四人身亡、一人受伤。过后,警察评定,孙伟铭开车在碰撞时速率为134至138km/h;血夜中酒精含量达到135.8米g/100ml属醉酒驾车,另外,孙还长期性无照驾驶。
而比“瘋狂别克汽车”更加震惊的是成都初级人民检察院一审将孙死刑立即执行,其罪行为伤害公共安全罪。这在以前史无前例,孙伟铭被新闻媒体称之为“醉驾入刑第一人”。
代理商孙伟铭案件的便是施杰的四川鼎力法律事务所,“一审判决結果一发布,大家这就被新闻媒体新闻记者塞住了。”施杰追忆。
在孙伟铭爸爸的要求下,施杰亲自出战,干了孙伟铭案的二审刑事辩护律师。“我的好朋友劝诫我,它是一场沒有一切盈利、仅有风险性的赌钱,总是招来斥责和辱骂。”施杰目光坚定不移,“但是,我是他的刑事辩护律师,它是我的责任,也是一名岗位刑事辩护律师的品行,不可以被社会舆论绑票。”由案例激发醉驾入刑提议
在孙伟铭案中,受害人亲属规定被判他死罪,还宣称“假如孙伟铭不判死刑,我将变成第二个孙伟铭。”2009年9月8日,对施杰和他的律师团而言,太独特了,孙伟铭的二审裁定改成“遥遥无期”。孙伟铭也变成了中国第一位因没证醉酒驾车肇事者而获最大酷刑者。
此时的施杰,五味杂陈,他依然觉得人民法院定刑太重,法律适用不善。就在四川省高级法院以伤害公共安全罪二审裁定孙伟铭有期徒刑的当日,最高法院就酒驾违法犯罪法律适用举办记者招待会,规定各个人民检察院将来对相近案子均以风险方法伤害公共安全罪判罪惩罚。
“做为知名律师,大家都搞清楚孙伟铭一审被死刑立即执行那时候在社会发展上面有许多不一样建议和观点,存有非常大的异议室内空间。”在访谈中,施杰不止一次表述过“孙伟铭太遗憾了,天性并不烂,乃至能够说成一个十分勤奋勤奋的人”。在客观地完毕孙伟铭的答辩后,施杰萌发了提议改动刑诉法,加设危险驾驶罪的念头。防止大量的人重走孙伟铭之途,千万别发生第二个孙伟铭、第三个孙伟铭……
在情和法的博奕中,激发了施杰有关醉驾入刑的提议。酒驾能不能入刑?以刑诉法管束安全驾驶人的行为,把醉驾管束在摸汽车方向盘以前。
2010年,做为人大代表的施杰在当初的两会递交的《关于增加危险驾驶类新罪名的建议》提议遭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十分重视并积极主动采取,危险驾驶罪已宣布被吸收在《刑法》修改案(八)中,并于2011年5月1日宣布执行。因而,施杰称之为“醉驾入刑提议第一人”。
“毫无疑问,代理商孙伟铭案是大家律师事务的热点事件,自然也是在我国法制过程中的一个重特大法制事情,对促进在我国法制发展,促进全社会发展严格遵守公共秩序等具有关键功效。”施杰说。
之后人民时评那样点评孙伟铭酒驾案:“一审理孙伟铭死罪,是为了更好地表述对性命的敬畏之心。”“二审不判孙伟铭死罪,一样是展现了对性命的敬畏之心,并且是更多方面的敬畏之心。”最高人民检察院:酒驾稳坐第一大罪
“为了更好地知名,帮孙伟铭二审答辩改成遥遥无期,又怕造成群众不满意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议醉驾入刑!伤害了是多少家中!”十年前,就有些人提出质疑施杰。
对于此事,施杰说早就习惯性,这种也不放在心里,“终究这仅仅一小部分响声,社会发展绝大部分人或是适用醉驾入刑。”
前不久,国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责任人在京表明,自2011年醉驾入刑至今,“喝醉酒拒驾”日渐变成人民群众的主动个人行为,变成社会发展广泛认可和适用的文明行为规则和法制标准。2020年每清查百辆车的酒驾比例比醉驾入刑前降低70%之上。在机动车辆、驾驶员总数维持年平均1800万台、2600数万人的髙速提高状况下,十年来全国交通安全形势分析整体平稳,降低了两万余起酒驾醉驾肇事者造成的安全事故,拯救了过万家中可免于粉碎、贫困。
酒驾总数的降低,也许便是施杰常说的积德行善。可是,最高检也公布了2020年一季度全国各地检察系统关键审理案件数据信息,酒驾稳坐第一大罪,总数远超第二名的诈骗罪。从提起诉讼罪行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74713人,同期相比升高1.1倍;排在第二位的是诈骗罪4566两人,同期相比升高12.6%。
“据我掌握的状况,有的地域摩托酒驾占有了危险驾驶罪总数的近60%,但事实上摩托酒驾不具有非常的不良影响,自身危害性更高,我建议摩托酒驾不应该列入到刑诉法之中。”施杰在访谈中关键表述了自身如今的见解。
此外,在目前对酒驾的髙压严厉打击趋势下,总数上面发生一个最高值,施杰说:“无须焦虑,相信,只需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不松脱、不主动撕掉贷款口子,危险驾驶罪的总数会在做到最高值后有一定的降低。”“醉驾入刑道德底线不可以提升”
酒驾安全事故的降与危险驾驶罪总数的升,让大量专业人士逐渐思考量刑标准是该降或是保持不会改变。
2021年全国两会上,醉驾入刑再度变成网络热点。全国各地人民代表朱列玉提议撤销刑诉法中的危险驾驶罪。他觉得,整治酒驾不可以过多依靠严格酷刑严厉打击,必须根据环境整治,完成多种渠道监管。如出一辙,全国各地人民代表、贵州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也觉得该刑诉法条文应当改动。他强调,在司法部门实践活动中,99%之上的危险驾驶刑事犯罪全是酒驾,案子总数很大,比较严重耗费本已十分焦虑不安的司法部门資源,改动健全有关法律规定的机会早已完善。
施杰表述了自身的见解,提议全国各地统一醉驾入刑的规范,出示更详尽的法律条文及国家标准。“据我掌握的状况,现阶段四川要求,酒精浓度在130mg/200ml下列且没有特殊情况的,能够免于刑事处分;酒精浓度在150mg/200ml下列且系初犯,具备特殊情况未导致别的损害或不良影响的,能够免于刑事处分。”施杰表明,在中国各省,针对醉驾入刑的规范不一,例如城镇规范不一、乃至摩托和其他类型的机动车辆量刑标准也是有差别。2021年两会上,有人民代表也明确提出,扩张以行政许可方式解决酒驾个人行为的范畴,尤其是沒有社会发展风险不良影响的酒驾个人行为更应这般。在全国各地统一全国各地醉驾入刑国家标准,以結果为导向性判断是不是入刑,提升可用认罪认罚从轻的范畴,防止酒驾随便入刑。
但施杰觉得不当之处,“直到如今我都很坚定不移地觉得,醉驾入刑管束的便是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这一不可以变,它是道德底线,不可以提升的道德底线。我一直在说,促进醉驾入刑实际上是尊重生命,敬畏生命,严格的严厉打击便是要提高群众遵规守纪的观念,降低安全事故的产生,降低伤亡。”
(济南时报·新大河新闻记者谢苗苗)
原文章标题:醉驾入刑执行10周年 采访“醉驾入刑提议第一人”施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