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贪污挪用公款1.69亿被判无期,具体发生了什么?
4月29日早上,南宁市初级人民检察院对南宁市良庆区城乡建设规划服务站(原南宁市良庆区东沟岭开发设计公司办公室)、南宁市东沟岭是社会经济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财务出纳杨旭雁受贿、挪用公款、仿冒公司企业图章案开展一审判决,以被告杨旭雁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百万元,夺走民事权利终生;犯挪用公款罪,判处刑期六年;犯仿冒企业、公司图章罪,判处刑期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决策实行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百零一万元,夺走民事权利终生。被告复庭表明听从民事判决,不起诉。
经案件审理查清
一、受贿、挪用公款客观事实
2010年10月至2020年4月,被告杨旭雁在出任企业财务出纳期内,运用职位上的便捷及企业管理方法、会计监督等层面系统漏洞,根据私刻信贷业务清讫章填好现钱交款单、伪造现钱交款单、偷盖财务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改动朋友报帐现金支票额度等方法依次数次强占、盗取企业公款私存用以经商办企业、选购知名品牌小汽车和平时奢华消費等。经评定,截止2020年4月20日事发,杨旭雁强占、盗取公款私存总共143306218.48元。
2014年9月30日,杨旭雁在自身存放的空缺电汇凭证上擅自填好转帐內容,并偷盖企业财务章以及存放的企业法人代表图章,将企业公款私存2600万余元以“担保金”的为名,转到其申请注册的广西合山市广旭易高酒店餐厅有限责任公司帐户,方案用以缴纳土地出让,后因侵吞金额极大,其担忧国家补贴资产不可以立即资金回笼,又于同一年10月9日从原帐户分么加一笔将该2600万余元转到企业账户。
二、仿冒企业、公司图章客观事实
被告杨旭雁为遮盖其受贿、挪用公款的个人行为,制做虚报银行对账单、金融机构存款利率单,并仿冒、伪造企业、某银行支行公司章等来制做虚报的金融机构《询证函》等财务凭证,适应企业查验、财务审计和财务稽核。
另查清,2020年4月20日,被告杨旭雁积极向南宁市良庆区监察委自首。
南宁市初级人民检察院觉得
被告杨旭雁作为我国工作员,运用职位上的便捷,强占、盗取公共财物累计143306218.48元,金额尤其极大,其个人行为已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2600万余元开展盈利主题活动,情节恶劣,其个人行为已组成挪用公款罪;仿冒企业、公司图章,其个人行为已组成仿冒企业、公司图章罪。杨旭雁一人犯数罪,依规理应数罪。杨旭雁全自动自首,如实供述自身的犯罪行为,是投案自首,能够从宽惩罚。杨旭雁同意认罪认罚,能够从宽惩罚。杨旭雁抓捕归案后撤出一部分赃款赃物,并相互配合审理案件行政机关追讨赃款赃物,能够酌情考虑从宽惩罚。
依据被告杨旭雁的犯罪行为、特性、剧情及对社会发展伤害水平,综合性考虑到其认罪认罚、退赃状况等实际剧情,南宁市初级人民检察院依规做出以上裁定。
来源于 广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创作者 谢雨峰
原文章标题:广西省一财务出纳受贿、挪用公款1.69亿人民币一审判刑遥遥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