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党中央准许,中纪委国家监委对国家能源局原党委委员、副局刘宝华比较严重违纪违法难题开展了立案审查调研。
核查,刘宝华缺失坚定理想信念,背叛初心使命,抵抗机构核查;忽视中央八项要求精神实质,私收礼物结婚礼金;自律意识欠缺,不属实汇报本人相关事宜;违反规定干涉参与市场经济体制主题活动,大张旗鼓收款谋利;运用职位便捷在公司经营、新项目承包等层面为别人牟取权益,并不法私收高额钱财。
刘宝华比较严重违背党的党的政治纪律、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作风纪律和生活纪律,组成比较严重职务违法并因涉嫌贪污受贿违法犯罪,特性比较严重,危害极端,应予以严肃查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要求,经中纪委政协常委会大会科学研究并报党中央准许,决策给与刘宝华开除党籍处罚;由国家监委给与其判处刑罚处罚;收交其违纪违法个人所得;将其涉刑难题移交检察系统依规移送起诉,涉及钱财一并移交。
刘宝华个人简历
刘宝华,男,汉族人,1963年8月出世,河北宁晋人,1984年1月参与工作中,1985年10月添加我党,高级会计师。
1984年1月至1998年7月,在水利工程电力部、能源部门、电力部等企业工作中(期间:1987年8月至1988年7月,中间讲师团(江西省)纪委委员、组织部部长;1990年至1995年,在北师大、河北大学在职进修,得到教育学硕士学士学位)
1998年7月至2003年3月,任国家经委电力工程司经济发展经营科长、助手调研员
2003年3月至2013年3月,任国家电监会市场管理处处长负责人、负责人(期间:2004年9月至2008年7月,在华北电力大学工商企业管理学校安全工程及管理类专业博士生学习培训;2008年9月至2009年1月,在湖南省委党校青年党员干部培训班学习)
2013年3月至2013年6月,体制改革待分派
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任国家能源局销售市场监督司厅长(正司局长级)
2014年5月任国家能源局核电厂司厅长(期间: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任职出任内蒙古政府部门副理事长;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在湖南省委党校第63期厅局级党员干部高研班学习培训)
2017年8月任国家能源局党委委员、副局(个人简历节选自国家能源局网址)
原文章标题:国家能源局原党委委员、副局刘宝华比较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