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全国性社会组织严禁借建党百年乱评比
新华通讯社北京市4月6日电(新闻记者高蕾)国家民政部6日公布《有关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方法 严苛标准社会组织个人行为的通知》。通知规定,各全国性社会组织进一步加强表彰管理方法,禁止借建党近百年乱评比乱表彰。
通知强调,各全国性社会组织要严格执行有关现行政策要求,果断劝阻和改正违反规定进行的评比达标表彰,禁止借我党建党100周年纪念之机违反规定进行各种评比、评比、奖评等主题活动。针对经准许保存的评比达标表彰新项目,要严苛依照明确內容、范畴、周期时间举办活动,不可私改项目规划和周期时间,不可私自扩张新项目范畴或私自加设子项;针对未纳入保存范畴的评比达标表彰新项目,一律不可举行,更不可根据转换项目规划和举行方法等方式再次举行。
通知规定,各全国性社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各社会组织从业者管理方法,果断遏制不法社会组织主题活动,不以不法社会组织“站口”或“品牌代言”;积极主动启动vip会员或理事单位积极参加严厉打击治理不法社会组织行動,进一步构建好严厉打击治理不法社会组织的深厚气氛。
通知还强调,各全国性社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收费标准管理方法,禁止强制性申请加入和强制性收费标准,禁止运用法律规定岗位职责和行政单位授权委托、受权事宜违反规定收费标准,禁止根据评比达标表彰主题活动收费标准,禁止根据职业资格证书评定违反规定收费标准,禁止只收费标准不服务项目或双头反复收费标准。另外,举办讲座、社区论坛、大讲堂、企业年会、研讨会和讨论会等主题活动,务必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不懈恰当的政治方向、舆论引导和价值观念,保证 主题活动积极向上、价值导向恰当、正脸实际效果突显、获得社会发展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