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播报】在沪停留超24小时需登记系误读!
4月1日起,新修订的《上海实有人口服务项目和管理方法多个要求》逐渐实施。在其中有关实有人口的界定,要求确立,所称实有人口,就是指上海市区定居或是停留的当地户口人员、省外(自治州、市辖区)户口人员(下列称来沪人员)。短暂性来沪人员关键指包含因就诊、入学、度假旅游、公务活动、探亲访友等上海市区短暂性停留超出24小时的人员。
有关信息公布后,造成群众关心,觉得来沪人员短暂性停留需强制性备案。对于此事,4月1日,上海政府门户网刊登解释。
4月1日,新修订的《上海实有人口服务项目和管理方法多个要求》逐渐实施,网友对“来沪人员短暂性停留是不是需强制性备案”高宽比关心,对于此事解释以下:
《规定》确立将短暂性停留的来沪人员列入实有人口范畴,致力于提高实有人口服务效能,本人能够依据要求独立、同意备案,未作强制性规定。
新闻记者也注意到,在该要求的“法律依据”一章,仅有对信息内容应用、稽查人员、用人公司、岗位中介机构组织等经营管理人及其房子出租人的条文,并无对于本人不独立备案相关内容。
(来源于:人民日报新闻手机客户端上海频道)
原题目:上海政府:“在沪停留超24小时全部人员需强制性备案”系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