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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月销售额15万以下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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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确立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现行政策的公示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示2021年第11号

  为进一步适用中小企业发展趋势,现将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现行政策公示以下: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总额十五万元下列(含本数)的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有关执行中小企业普慧性税收减免现行政策的通告》(税务总局〔2019〕13号)第一条另外废除。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3月31日

  来源于:财政部网址

原题目:两单位:4月起对月销售总额十五万下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标签: 月销售额15万以下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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