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3楼扔菜刀获刑6个月 高空抛物行为太危险!
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宣布实施,高空抛物罪做为单独罪行实施的当日,江苏省常州溧阳人民法院案件审理了第一例高空抛物案子,被告徐某某某犯高空抛物罪,被被判刑期6个月,并罚款2000元。
事情回望
2020年某天,徐某某某(住在三楼)与王某某因语言不和产生矛盾,徐某某某一时气愤,从餐厅厨房取出一把菜刀。王某某瞧见往前夺刀无果,徐某某某将菜刀抛掷至楼底下公共租赁房周边。楼底下住户发现后向楼顶质疑,徐某某某听见质疑声后,又去餐厅厨房拿第二把菜刀,王某某再度往前夺刀无果,徐某某某又将第二把菜刀抛掷至楼底下公共租赁房周边,楼底下住户瞧见警报。
民事判决
溧阳人民法院经案件审理后觉得,被告徐某某某高空抛物个人行为虽未导致意外伤害或重特大经济损失的严重危害,其从房屋建筑抛掷物件个人行为早已组成高空抛物罪,依规裁定被告徐某某某犯高空抛物罪,
被判刑期6个月,并罚款2000元。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第一款:“从房屋建筑或是别的高处抛掷物件,情节恶劣的,处一年下列刑期、拘留或是管控,处以或是单罚款。”(总服务台记者 吴睿)
原题目:楼顶扔菜刀一审被判6个月 江苏省高空抛物入刑首案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