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拒带电脑被开除 男子获赔19.4万元 法院:判决已经生效
上海市某顾问公司的小张因回绝春节假期带上电脑上回家了工作中被辞退。经劳动仲裁,小张获赔19.4万元,企业不服提起诉讼。法院案件审理觉得,对于新春佳节回绝带上电脑上一事,被告处在请假情况,不具备向上诉人出示劳动者的责任。
近日,该案一审判决,法院评定企业消除劳动合同书的个人行为违反规定,应付款员工赔偿费19.4万元。企业不服明确提出上告,后被驳回申诉。
现阶段,裁定早已起效。
原题目:新年拒带电脑上工作中被辞退 小伙获赔19.4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