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宾馆隔离时遭“警察”性侵?性质太恶劣!警方通报:系宾馆工作人员
2月2日,河北沙河。女子赵某称在酒店餐厅隔离时,遭自称“警员”工作人员刷信用卡入屋性侵犯。沙河市派出所公布通告称,经调研,范某和其老婆系1月8日在快捷酒店的隔离工作人员。1月19日,范某警报称其老婆在快捷酒店内被一名字叫做李某飞的公安民警奸污(未遂)。核查,李某飞系该快捷酒店工作员,并不是我区公安民警。现阶段,嫌疑人李某飞涉嫌奸污(未遂)被刑拘,案子已经进一步调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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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阻性侵犯,不可以止乎一声吼
性侵犯是一种典型性的违法违纪个人行为。在我国《宪法》和《民法通则》上都要求中国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不会受到侵害。《妇女权益保障法》更明文规定:“严禁对女性执行性侵犯,被害女性有权利向企业和相关组织举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一条要求:“在劳动者场地,用人公司理应防止和劝阻对女工的性侵犯。”2005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大会决议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改动女性利益保障法的决策。改动后的女性利益保障法要求,严禁对女性执行性侵犯;被害女性有权利向企业和相关行政机关举报。它是中国法律法规初次确立抵制性侵犯。可是由于性侵犯多产生在公交车、公司办公室、地铁站及其互联网、手机上中,性侵犯遭遇例如取证难、定义难等实际难堪,就算立了法也不一定可以合理劝阻性侵犯。
原题目:自称是“警员”?女子快捷酒店隔离时遭性侵犯,警情通报:系快捷酒店工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