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协助民营企业完善刑事合规体系建设
本报讯(记者卢志坚 通讯员陈雅)“检察系统的不起诉决策,最能体现确保民企发展趋势的独特心态,特别是在对外开放地民企一视同仁,使我们深感溫暖。”日前,江苏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接到来源于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区总工会的一封信。先前,贵院依规对宿州市一家民企以及管理者做出不起诉决策。
涉案人员公司是淮南一家物贸企业,系安徽“主营业务收入百强企业”民企属下分公司。2017年8月至2019年5月,该企业承担市场销售的谢某向昆山市某公司市场销售商品全过程中,数次被暗示着付款辛苦费。为获得长期性协作,谢某从所属公司转出财产,向另一方贿赂总共50多万元。2019年7月案发后,谢某及所属公司涉嫌对非国家工作员行贿罪被公安部门立案调查,企业运营也因而遭受危害。
2020年6月,此案移交昆山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后,筹办检查官细心核查案件材料,积极与公安部门沟通了解案件,全方位把握投案自首状况、义务评定等,觉得涉案人员公司及管理者虽已做到起诉规范,但额度并不大,并积极交待贿赂犯罪行为,且为初犯偶犯、认罪认罚,合乎法律法规的不起诉标准。
为进一步妥善处置涉民企案子,贵院协同昆山市总工会、公司所在城市总工会,根据实地考察和书面形式核查,综合性评定企业合规服务体系状况。在涉案人员公司同意签定《企业刑事合规承诺书》的基本上,贵院协助其开展邢事合规管理基本建设,帮助公司健全员工管理、会计审核等层面的管理方案,并对邢事合规管理基本建设落实情况开展催促。3个月内,涉案人员公司完善健全了邢事合规管理管理体系,并由单独第三方出示《刑事合规体系评价报告》,确定公司已创设合理的合规规章制度和合规管理准则。
在这个基础上,昆山市人民检察院举办公布听证制度,邀约人民代表、人民监督员、总工会意味着等报名参加,听证会员一致同意贵院的拟不起诉决策,并就公司依规运营等明确提出意见和建议。近日,贵院对涉案人员公司以及管理者做出不起诉处分决定,并开展公布宣布和训戒。
原题目:江苏常熟:帮助民企健全邢事合规管理服务体系